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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7/EC

指令简称
邮政服务指令
法规(指令)制定的基础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1997年12月15日通过关于改善共同体内部市场邮政服务并提高服务质量的一般规则的指令97/67/EC(参见1998年1月21日的欧盟官方公报OJ L 015

法规(指令)简介

欧盟邮政服务指令97/67/EC是近年来欧盟各成员国邮政改革和立法的基础法律渊源。其制定目的一是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二是保证开放市场下的竞争不被扭曲。

欧盟邮政服务指令主要涉及政企分开、普遍服务、市场准入、保证服务质量以及欧洲各国邮政行业的制度建设。指令要求每一个欧盟成员国都必须设立国家邮政监管机构,该机构与邮政运营者必须在法律上保持分离,在运作上保持独立。国家邮政监管机构的职责是保证欧盟指令所规定的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得到履行,并在保障普遍服务的前提下监督竞争规则在邮政行业内的实施。

修订法规(指令)

2002/39/EC(2002年5月7日,OJ L 15)

2008/6/EC(2008年2月20日)

作废法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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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联系方式

DG Internal Market

E-mail

网址:邮政服务

欧盟新方法指令通报和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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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Nando——欧盟新方法指令通报和指定机构,即欧盟各成员国指定并向欧委会和其他欧盟成员国通报的按照某指令进行合格评定的机构。各成员国负责各自通报机构的通报和撤销。欧盟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欧洲经济区成员)以及与欧盟签署互认协议以及欧洲合格评定协议议定书的其他国家,已经根据每个指令指定了通报机构。使用者可在NANDO网站上查询各国的通报机构以及其工作职责。 如需更多内容和标准信息,可与江苏省标准信息服务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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