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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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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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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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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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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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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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提议大型联邦承包商进行强制性碳排放披露
发布日期: 2023-01-0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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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美国政府提议对大多数联邦承包商进行强制性碳排放披露。该行动将有助于美国实现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少50%的目标,并有助于提高供应链的复原力。
根据白宫的概况介绍,该规则要求任何收到超过5000万美元合同的联邦承包商公开披露范围1、范围2和适用的范围3的排放量、与气候有关的财务风险和排放目标。目前,只有31%的供应商通过获奖管理系统(www.SAM.gov)披露这一信息。
拥有超过750万美元(USD)但少于5000万美元(USD)联邦合同的供应商将被要求只披露范围1和范围2。对于超过750万美元的小企业来说,存在一个例外,但提供少于750万美元合同的企业将不被要求报告范围1或范围2的细节。所有自我报告将通过CDP完成。根据《联邦公报》,这将涵盖联邦政府年度支出的大约86%,此外还将深入研究联邦政府供应链的环境影响。
如果被接受,对《联邦采购条例》的修改将由联邦采购监管委员会发布。对该拟议规则的评论期将于2023年1月13日结束。
范围1、范围2、范围3碳排放:
2009年由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与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共同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reenHouse Gases Protocol,简写成“GHG Protocol”)将碳排放根据来源分为三个范围,为盘查/核查提供指导。
范围1(直接排放):企业直接控制的燃料燃烧活动和物理化学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典型的范围1涵盖燃煤发电、自有车辆使用、化学材料加工和设备的温室气体排放。
范围2(间接排放):企业外购能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电力、热力、蒸汽和冷气等。
范围3(价值链上下游各项活动的间接排放):范围三排放是指除了范围二以外的其它所有间接排放。最新的ISO14064-2018对范围三排放进行了一个归类,包括企业上下游运输产生的排放、企业使用产品的碳足迹以及这些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碳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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