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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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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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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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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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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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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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修订《竞争法》打击“绿色洗牌”行为
发布日期: 2024-09-19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加拿大政府对《竞争法》进行了修订,以打击所谓的“绿色洗牌”行为,即企业宣传其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效益超过了实际情况。2024年6月20日,随着C-59法案《2023年秋季经济声明执行法案》获得御准成为法律,这些修订正式生效。这些变化是加拿大政府现代化加拿大竞争制度的一部分。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要求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其对产品或商业利益的环境声明的真实性。
2. 明确规定,除非是政府对购买者征收的费用(如销售税),否则在广告价格中遗漏强制性费用是误导性的。
3. 针对产品或商业活动的环境效益声明,要求有充分和适当的测试支持,并且基于国际公认的方法论。
这些修订特别针对绿色洗牌行为,要求企业在做出环境声明时,必须有充分的测试或证据支持。这包括产品对保护或恢复环境或减轻气候变化的环境、社会和生态影响的好处,以及商业活动对环境的好处。
加拿大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对此采取了严肃的态度,并将在《竞争法》、《消费者包装和标签法》以及《纺织品标签法》的框架下采取行动,打击虚假、误导或未经证实的环境声明。竞争局正在开展公众咨询,收集关于这些新规定的反馈,以制定未来的执行指导。
企业在做出环境声明时应该注意:
- 避免使用含义模糊的词汇,如“环保”或“对环境安全”,这些词汇可能会引起多种解释、误解和欺骗。
- 如果不确定声明是否会误导或歪曲,那么就不要做出这样的声明。
- 所有消费品对环境都有影响,包括那些声称是“绿色”的产品。
新法律的实施意味着,如果企业在广告中声称其产品或服务是“碳中和”的,或者使用任何具有等效意义或范围的词语,例如“碳中和”“零碳”“碳足迹为零”“气候中立”“完全抵消”“100%抵消”等,必须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否则禁止如此宣传。这些规定将有助于确保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声明是准确和透明的,同时也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实宣传的影响。
这些修订的法律在2024年6月20日获得皇室御准后已经生效,而其他重要的立法更新将于2025年6月20日生效。对于违反欺骗性营销规定的公司,法律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最高罚款额为1,000万美元,后续订单最高罚款额为1,500万美元,或欺骗性行为所产生利益价值的三倍,或公司年收入的3%,以高者为准。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确保企业在环保声明方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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