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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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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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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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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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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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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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2019年商标法》预计将于2023年3月生效
发布日期: 2023-02-20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字号: [ 大 中 小 ]
2023年1月12日,隶属于缅甸商务部的缅甸知识产权局(DIPM)发布通知称,新的《2019年商标法》预计将于2023年3月生效。下文旨在介绍在《2019年商标法》以及适用程序和要求方面当事人应注意的事项。
背景介绍
缅甸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了《2019年商标法》。除其他变化外,新法引入了正式的商标审查程序和新的电子商标系统。虽然《2019年商标法》尚未完全生效,但缅甸商务部早已宣布从2020年10月1日起为新法的部分实施提供“过渡阶段(soft opening period)”。在此期间,DIPM接受以前通过向契约登记局(Office of Registration of Deeds)提交所有权声明而登记的商标的重新注册申请,并为每项重新注册申请分配申请号。这为以前的商标登记制度下的所有商标所有人提供了一个巨大的优势,使他们的商标在过渡期后有可能继续得到保护。
然而,“过渡阶段”申请的商标的可注册性的实际审查将在《2019年商标法》全面实施时进行。
最新情况
经过漫长的等待,DIPM于2023年1月12日发布通知称,《2019年商标法》预计将于2023年3月生效。这是实施新商标注册制度的一个重要进展。在此之前,DIPM于2022年7月1日发布了第44/2022号命令,涉及商标申请表格和其他表格,供公众根据《2019年商标法》进行各种申请时使用。
接下来的措施
预计在2023年3月的启动日期之前,DIPM将公布有关《2019年商标法》的其他规则,包括在缅甸提交新商标申请的官方费用和正式要求。
对于在“过渡阶段”提交的早期申请,预计在《2019年商标法》全面实施后,审查员将给出相关的审查意见(OA)并送达给申请人的代理人。
建议
在《2019年商标法》于2023年3月生效之前,根据以前的商标登记制度提交所有权声明仍然可以接受。因此,对于任何希望寻求较早申请日期优势的商标所有人来说,在过渡阶段研究商标组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申请是非常重要的。
已经获得登记所有权声明但尚未提交商标重新注册申请的商标所有人可与律师合作向DIPM提交商标重新注册申请。
对于想要使用新商标或已经使用商标但尚未在契约登记局登记所有权声明的商标所有人,应采迅速采取行动申请所有权声明并向DIPM申请商标重新注册。由于登记所有权声明通常需要2到3周的时间,而申请重新注册需要1周左右的时间,因此,商标所有人应迅速采取行动,以确保获得较早的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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