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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马尼亚州可燃性服装法案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塔斯马尼亚州发布的《可燃性服装法案1973》(Flammable Clothing Act 1973)及其《可燃性服装条例2002》(Flammable Clothing Regulations 2002)规定了00-14号尺寸的儿童睡衣的燃烧性能要求。

“儿童睡衣”包括:睡衣裤(pyjamas)、睡衣裤款式的罩袍(pyjama-style overgarments)、女睡衣(nightdresses)、睡袍(dressing-gowns)和婴儿睡袋(infant sleepbags),但不包括任何帽子、鞋或手套类。

儿童晚装包括:尺寸在00-14号(依据澳大利亚标准AS 1182)之间的儿童睡袍,睡衣裤样式的大衣、女睡衣、男睡衣、浴衣和婴儿睡袋和适合白天穿着的女用紧身内衣和男用裁剪宽大的短衬裤;但不包括T-恤衫和任何头饰物、绑腿(可以包括脚,也可以不包括)、鞋类或手饰物。

法规要求儿童晚装的安全标准必须要满足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 1249-1999,儿童晚装中的纸图案必须要满足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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