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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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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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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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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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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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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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美国的汽车法规包括联邦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联邦政府根据国会通过的有关法律,如《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机动运载车法》、《噪声控制法》等要求为依据,由联邦机动车安全局和联邦环保署制定有关汽车安全、环保和节能方面的汽车法规。
一、美国汽车安全法规制定程序
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可由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和组织、各企业或任何一个普通公民提出,在提案被国家公路安全管理局采纳后,即开始法规的制定程序。在法规制定的整个过程中,在每周发行的公告“联邦注册”中要刊登所有有关的法规制定文本,主要包括:(1)提出法规制定的提前通告一法规的初始草案;(2)法规制定的通告一法规草案;(3)法规的制定一法规的最终草案;(4)法规和法则。
通过这些法规草案和文本在公告上的公开刊登,使广大公众了解到法规制定的有关信息,同时这些草案和文本还由政府有关部门发送美国汽车制造协会、汽车工业协会及其他相关的汽车协会,定期召开汽车工业界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会议,向工业界传达政府的意向和计划。美国所有有关政府部门、团体和个人可在法规制定的任何阶段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出对法规制定工作的意见,期限通常为1-2个月。如果国家公路安全管理局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听证会,让有关团体、个人陈述其对法规草案或文本的意见。一项法规从提出到制定完成通常要3-4年时间,新法规在实施上还需要2-3年的准备期。
二、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
美国的汽车安全法规是在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授权下,由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安全管理局制定的与机动车辆结构及性能要求有关的机动车安全法规。从1968年1月10日实施以来,经过不断的修改,对各条款要求更加严格。40年代初期美国加州因汽车排放而导致光化学烟雾,50年代科学家得出汽车尾气对人体有害,于是美国加州首先对汽车尾气排放实施政府管制,从此开创了政府对汽车产品实施法制化管理;6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为保护政府公务员的安全制定了9项针对公务用车的安全标准,然而公众认为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后引起全国性辩论,结果政府对汽车安全实施法制化管理也从此开始,并于1966年建立了影响至今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这是最早的汽车安全性法规。美国的机动车技术法规收集在美国联邦法规 (CODE OFFEDERAL REGULATIONS)全集中,安全方面和油耗方面的法规收集在第49卷(运输篇)里,污染控制方面的法规收集在第40卷里。美国的机动车技术法规是以篇、部分和分部的形式归类的,由于安全技术法规和环保技术法规分别是由运输部和环保局制定的,因此技术法规结构形式上又有区别,即安全技术法规的有些技术要求与政府的管理规则相对分离,而环保技术法规中的技术要求与政府的管理规则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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