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打火机标准简介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语简称。其全称是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或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ed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关系。中国是ISO的正式成员,代表中国的组织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SAC)。
ISO标准的内容涉及广泛,从基础的紧固件、轴承各种原材料到半成品和成品,其技术领域涉及信息技术、交通运输、农业、保健和环境等。
ISO有两个打火机相关的标准,分别为《打火机安全规范》(ISO 9994)和《消费品安全要求-通用打火机》(ISO 22702), 由TC 61下属的SC 4制定。
一、《打火机安全规范》(ISO 9994)
|
检测项目 |
适用机型 |
要求 |
|
功能要求 |
开关装置 |
所有机型 |
至少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这种系统能够通过有意的动作产生或保持火焰。 b、系统产生火焰需经过两个或更多独立的步骤。 c 、必须借助等于或大于15N外力来发动火焰。 |
|
火焰高度 |
不可调节打火机
|
液体打火机≤120MM。 前混式、后混式打火机≤50MM。 |
||
可调节打火机 |
后混式打火机
|
未经调节≤100MM 调至最大≤120MM 调至最小≤50MM |
||
前混式打火机
|
未经调节≤60MM 调节最大≤75MM 调至最小≤50MM |
|||
适用于烟斗的打火机 |
≤100MM |
|||
火焰高度的调整 |
所有机型 |
1必须丝印或刻印调火方向。 2、调火装置为旋转式,且大致与火焰成直角: a、开关位于打火机的顶部,向左旋转开关,火焰就会渐渐变小。 b、开关位于打火机的底部时,顺时旋转开关火焰就会渐渐变小。 3、火焰控制动作平行于火轴的运动的按运动方向调节火焰。 |
||
溅火、爆火 |
所有机型
|
在最大火焰高度时,应不会出现飞溅和爆火、跳火 |
||
火焰熄灭时间 |
后混式 |
≤2秒,带风罩的≤4(后2秒火焰高度必须必须低于风罩高度) |
||
前混式 |
≤5秒 |
|||
容积量 |
所有机型 |
液态部分的燃料应不超过气箱可装容积的85% |
||
结构要求
|
外观 |
所有机型 |
不应有外露的尖角,当使用者拿着或按规定使用时不会导致意外的割伤或磨损 |
|
相容性试验 |
液态打火机 |
40±2℃环境28天后仍可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
||
气态打火机 |
40±2℃环境28天后仍可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气体泄漏≤超过15mg/min。 |
|||
重复注气试验 |
可重复注气液态打火机 |
注气后不得泄漏 |
||
可重复注气气体打火机 |
注气后气体泄漏不超过15mg/min。 |
|||
跌落试验 |
所有机型 |
1、不导致气箱的破裂或爆炸。 2、不导致持续自燃。 3、对于气体打火机,气体泄漏不超过15mg/min。 4、如能正常使用,应符合功能要求 |
||
升温试验 |
所有机型 |
在65℃恒温中保持4小时后仍能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
||
内压试验 |
所有机型 |
气箱承压大于等于生产商推荐燃料在55℃下的2倍蒸发压 |
||
燃烧试验
|
液体打火机; |
持续燃烧5秒,并且没有明显的组成部分燃烧或变形导致危险的情况发生:
|
||
不可调节气体打火机; |
||||
可调节气体打火机(设定在最大火焰高度) |
||||
液体打火机 |
灯芯顶端或打火机出气口向下与水平成45 °夹角时持续燃烧10秒,没有明显的组成部分燃烧或变形导致危险的情况发生 |
|||
不可调节气体打火机 |
||||
可调节气体打火机(火焰高度设在50mm,如果低于50mm则调至最大火焰高度。) |
||||
循环燃烧试验 |
液体打火机; |
持续燃烧10秒,重复10次后,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
||
不可调节气体打火机; |
||||
可调节气体打火机(火焰高度设在50mm,如果低于50mm则调至最大火焰高度。) |
||||
说明与警告 |
位置 |
所有机型 |
安全说明可标示在打火机上,也可用单个小册子.或单行本与打火机包装在一起,也可打印在包装上。 |
|
警告语
|
所有机型 |
安全说明要有特定的标题”WARNING”,并包含以下内容: 1、“远离儿童”或 “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的位置” 2、“点燃打火机要远离面部及衣物”。 |
||
按具体机型 |
按不同机型标识: A. “含易燃高压气体” B. “含易燃液体” C. “充气后,含易燃液体” D. “避免在50℃环境下受热或长期曝晒” E. “避免击穿或放入火中” |
|||
自动熄灭打火机 |
用后保证火自动熄灭 |
|||
非自动熄灭打火机 |
此打火机为不可自灭打火机—盖上/帽盖灭火 |
|||
前混式打火机 |
1、明显火焰之上高温,要格外小心以防止烧伤” 2、严禁持续燃烧超过10S |
|||
安全符号 |
所有机型 |
略 |
二、《消费品安全要求-通用打火机》(ISO 22702)
功能要求 |
检测项目 |
适用机型 |
要求 |
|
开关装置 |
所有机型 |
至少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这种系统能够通过有意的动作产生或保持火焰。 b、系统产生火焰需经过两个或更多独立的步骤。 c 、必须借助等于或大于15N外力来发动火焰。 |
||
火焰高度 |
不可调节点火枪
|
后混式≤100MM。 前混式≤75MM。 |
||
可调节点火枪 |
后混式
|
未经调节≤100MM 调至最大≤150MM 调至最小≤75MM |
||
前混式
|
未经调节≤60MM 调节最大≤75MM 调至最小≤50MM |
|||
火焰高度的调整 |
所有机型 |
1必须丝印或刻印调火方向。 2、调火装置为旋转式,且大致与火焰成直角: a、开关位于顶部,向左旋转开关,火焰就会渐渐变小。 b、开关位于底部时,顺时旋转开关火焰就会渐渐变小。 3、火焰控制动作平行于火轴的运动的按运动方向调节火焰。 |
||
溅火、爆火、跳火 |
所有机型 |
在最大火焰高度时,应不会出现飞溅和爆火、跳火 |
||
熄灭试验 |
后混式 |
≤3秒,带风罩的≤6秒(后3秒火焰高度应低于风罩高度) |
||
前混式 |
≤6秒 |
|||
容积量 |
所有机型 |
液态部分的燃料应不超过气箱可装容积的85% |
||
结构要求
|
外观 |
所有机型 |
不应有外露的尖角,当使用者拿着或按规定使用时不会导致意外的割伤或磨损 |
|
相容性试验 |
所有机型 |
40±2℃环境28天后仍可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气体泄漏≤超过15mg/min。 |
||
持续燃烧试验 |
所有机型 |
2分钟连续燃烧,不会导致组成部分燃烧或气箱爆裂或不着火。 |
||
跌落试验 |
所有机型 |
1、不导致气箱的破裂或爆炸。 2、不导致持续自燃。 3、气体泄漏不超过15mg/min。 4、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
||
升温试验 |
所有机型 |
在65℃恒温中保持4小时后仍能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
||
内压试验 |
所有机型 |
气箱承压大于等于生产商推荐燃料在55℃下的2倍蒸发压 |
||
燃烧试验 |
不可调节点火枪; |
用2种方法将其点燃并保持10s后没有明显的燃烧或组成部分变形,导致危险情况发生: a、产生垂直向上的火焰。 b、产生与水平成45 °角的火焰。 |
||
可调节点火枪(设定在最大火焰高度) |
||||
循环燃烧实验
|
1、可调节后混式点火枪:75mm或最大 2、可调节前混式点火枪:60mm或最大 3、不可调节点火枪保持初始高度。 |
持续燃烧20秒,重复10次后,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功能要求 |
||
重复注气试验 |
可重复注气气体打火机 |
注气后气体泄漏不超过15mg/min。 |
||
说明与警告 |
位置 |
所有机型 |
安全说明可标示在点火枪上,也可用单个小册子.或单行本与打火机包装在一起,也可打印在包装上。 |
|
警告语
|
所有机型 |
安全说明要有特定的标题”WARNING”,并包含以下内容: 1、“远离儿童”或 “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的位置”; 2、“点燃打火机要远离面部及衣物”。 3、“不可以用于点香烟,雪茄,烟斗” |
||
按具体机型 |
按不同机型标识: (1) “避免在50℃”以上环境下受热或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 (2) “避免击穿或放入火中”。 (3) “使用本产品用于烤架或其他厂商的用具时,请依照提供的说明和警告”。 (4)“严禁持续燃烧超过30S”。(5)“重新注气后,等待2分钟后才可使用点火枪”。 (6) “含易燃高压气体”或“充气后,含易燃气体”。 |
|||
自灭点火枪 |
用后保证火已熄灭 |
|||
前混式点火枪 |
明显火焰之上高温,要格外小心以防止烧伤” |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