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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市场准入委员会通报新冠肺炎期间贸易相关措施

发布日期: 2021-10-19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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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日,世贸组织秘书处发布报告称,截至4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WTO各成员国共颁布了77项出口禁令和限制措施。这些出口限制措施以全面禁令(占38.3%)为主,其次是非自动出口许可证要求(22.2%)和有条件禁令(17.3%)。其中,绝大部分出口禁令和限制措施(77项措施中的57项)于20202月至4月期间颁布。正是该时期,世卫组织宣布新冠肺炎疫情为全球大流行,随后各成员国针对疫情纷纷采取封锁和其他卫生防控措施。

WTO各成员国大部分措施禁止或限制出口个人防护用品(PPE),包括口罩和眼罩(36项)、防护服(24项)和防护手套(22项)。其他限制出口产品包括消杀用品,如酒精(22项)、药品(21项)、包括呼吸机在内的医疗设备(13项措施)以及各类医疗用品(13项)。截至2021104日,近一半出口禁令和限制措施(41%)仍在实施,包括数量限制措施和纳入贸易监测的措施。其他措施基本已在规定时限内失效(30%),或发布了终止实施通知(29%)。

世贸组织秘书处还发布了与世界海关组织(WCO)等机构合作编制的《关键性新冠病毒疫苗投入联合指示性清单》(Joint Indicative List of Critical COVID-19 Vaccine Inputs)。该清单提供了十分详尽的四大领域产品和关税分类信息,包括:疫苗生产所需投入、疫苗储存和运输所需产品、疫苗管理所需产品以及其他疫苗相关用品和设备。报告探讨了27大疫苗生产经济体的新冠病毒疫苗投入产品最惠国(MFN)税率和进口问题,旨在找出可能存在的敏感点或瓶颈

该清单为2021108日发布的修订版《抗疫关键产品相关贸易瓶颈和贸易便利化措施指示性清单》奠定了基础。修订版清单根据各利益相关方以及疫苗生产商在新冠肺炎问题多边领导人工作组组织召开的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编制而成。

各成员国还获悉,应用程序HS Tracker107日正式发布。该应用与世界海关组织合作开发,可用于跟踪了解不同版本《协调制度》(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包括即将推出的HS 2022版)中标题或副标题的变更。

WTO市场准入委员会还处理了21项新老贸易问题,包括:

1.安哥拉实施进口限制措施(欧盟、美国和俄罗斯提出);

2.加拿大对医用大麻及大麻制品的商业性进口实施限制(哥伦比亚提出);

3.中国实施贸易扰乱和限制性措施(澳大利亚提出);

4.欧盟碳边界调节机制(中国和俄罗斯提出);

5.沙特阿拉伯、巴林、阿联酋、阿曼和卡塔尔对某些进口产品选择性征收关税(欧盟、瑞士和美国提出);

6.印度实施轮辋、安全等级、头盔等汽车行业标准和进口限制(质控令)(印度尼西亚提出);

7.印度颁布2020年普通复印机用纸质控令(印度尼西亚提出);

8.印度对某些豆类进口实施数量限制(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美国和俄罗斯提出);

9.印度的轮胎进口政策(欧盟和印度尼西亚提出);

10.印度实施空调进口限制(日本提出);

11.印度的轮胎、电视机和空调进口政策(泰国提出);

12.印度尼西亚的进口替代计划(欧盟提出);

13.印度尼西亚对某些电信产品的关税要求(美国提出);

14.墨西哥实施草甘膦进口配额(美国提出);

15.尼泊尔颁布能量饮品进口禁令(泰国提出);

16.俄罗斯颁布木材产品出口禁令(欧盟提出);

17.俄罗斯实施歧视性增值税征收措施(美国提出);

18.俄罗斯的追溯管理制度(美国提出);

19.斯里兰卡针对多项产品颁布进口禁令(澳大利亚、欧盟和泰国提出);

20.斯里兰卡的棕榈油进口问题(印度尼西亚提出);

21.英国根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4)第二十八条重新谈判关税配额(俄罗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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