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市场准入 > 出口 > 重点出口产品 > 机电 > 交通工具 > 欧盟 > 环保要求

轮胎标签法规[(EC)No 1222/2009]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2009年11月,欧盟发布了关于燃料效率及其它基本参数的轮胎标签的法规[(EC)No 1222/2009],目的是使终端用户能够了解轮胎对减少公路交通燃料消耗及外部影响的状况并在购买轮胎时做出知情选择,同时让市场上有更多的高燃料效率、安全和低噪音轮胎。

根据该法规,欧盟对轿车轮胎 (C1)、轻型车辆轮胎 (C2)、重型车辆轮胎 (C3)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技术参数。从2012年11月1日起,欧盟市场上所有新轮胎都应在标签上标注关于轮胎的关键参数,包括燃料效率级别、湿地抓着性能以及外部滚动噪声。这三个参数是相互关联的,其中一个参数的提高会对其他参数的改进产生不利影响。如湿地抓着性能的提高则会增强其滚动噪音。因此,应该鼓励制造商在达到已有标准的基础上实现这三个参数的最优化。

该标签将轮胎效率等级划分为A 至G级(见右图)。A 代表性能最好,而G为最差。轮胎由于其滚动阻力负担了车辆总燃料消耗的20%到30%,因此,轮胎在减少运输能耗和排放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以轿车为例,最坏和最好的轮胎设备的燃料消耗差异可达10%。为更好地推动节油轮胎,欧盟各国将允许对生产C 级以上的轮胎企业实施财政奖励。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