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美国加州禁止欺骗性或误导性的可回收性标识
发布日期: 2021-11-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2021年10月5日,加州州长纽森签署了参议院第343号法案《可回收材料标签的真实性》,禁止任何人在加州提供销售、销售、分销或进口任何带有欺骗性或误导性的可回收性声明的产品或包装。
除非产品或包装符合全州可回收的标准,并且其材料类型和形式经常成为生产新产品或包装的原料,否则,显示追逐箭头符号或任何其他符号或声明的产品或包装被视为欺骗性或误导性声明。
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前,该法案要求资源回收和再生部(CalRecycle)采取以下措施,以便能够向公众提供信息、评估产品或包装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在本州可以回收,并且其材料类型和形式经常成为生产新产品或包装的原料:
——更新根据第41821.5条颁布的法规,要求处置设施经营者向该部门提交有关操作和设施所收集或处理的材料的信息,以及操作或设施积极回收的材料类型和形式,不被视为污染物。
——对固体废物设施收集、分类、出售或转让的材料类型和形式进行特征研究,并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该部门认为适合纳入该研究。这应每五年更新一次,第一次更新由该部门在2027年发布
制造商将有18个月的时间,或直到2024年1月1日,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在部门公布材料特性研究后,确保没有可回收性声明是欺骗性或误导性的。
根据该部门公布的信息,如果产品或包装的材料类型和形式符合以下两个要求,则该产品或包装在该州被视为可回收:
——该材料类型和形式是由管辖区的回收计划收集回收的,这些管辖区的人口总数至少占该州人口的60%。
——该材料类型和形式由大批量转移或加工设施分拣成确定的流,以便进行回收处理,这些设施根据第43020条通过的规定对材料进行处理,并共同为全州至少60%的回收计划服务,确定的流被送往符合《巴塞尔公约》要求的回收设施并进行回收。
除非产品或包装符合以下所有适用的标准,否则产品或包装不得被视为在加州可回收:
——产品或包装不包括任何妨碍产品或包装回收的成分、油墨、粘合剂或标签
——产品或包装不含有根据第42370.2节(g)分段(4)的实施条例而确定的有意添加的化学品:
——产品或包装不是由含有全氟烷基、多氟烷基物质或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PFAS的塑料或纤维制成:
(1)制造商有意添加到产品或包装中,并在产品或包装中具有功能或技术效果的PFAS,包括有意添加的化学品的PFAS成分,以及作为添加化学品的有意分解产物,在产品中也具有功能或技术效果的PFAS
(2)产品或产品部件或包装或包装部件中的PFAS含量达到或超过100ppm,以总有机氟计。
尽管有上述要求,如果符合以下要求产品或包装也将被认为是可以回收的:
——该产品或包装经证明具有至少75%的回收率,这意味着在该州分类和汇总的产品或包装中,不少于75%被重新加工成新产品或包装
——在2030年1月1日之前,没有按照路边收集计划收集的产品或包装,如果至少有60%的产品或包装被回收,并且材料有足够的商业价值,可以在市场上进行回收,并在其使用寿命结束后被运送到转让、加工或回收设施,按材料类型和形式分类和汇总成确定的流。在2030年1月1日之后,回收的比例将增加到75%。
——该产品或包装是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建立的计划的一部分,并且符合该计划的规定,如果主任确定该产品或包装不会增加路边回收的污染或欺骗消费者,则该产品或包装可回收或处置。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