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市场准入 > 出口 > 重点海外市场 > 韩国 > 市场准入要求 > 技术法规 > 环保要求

韩国向WTO通报化妆品的标签及广告指南

发布日期: 2012-03-13 字号: [ ]

  韩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Kore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向WTO通报,其化妆品产品标签和广告的指南草案,将于2011年7月1号批准实施。

  该指南涉及新产品的容器标签、包装、说明书,以及现有和新的化妆品的广告,其中还包括了被禁止的和可接受的声明清单。

  通报的原因如下:现有的化妆品广告和标签中的说明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误把化妆品当做药物产品。该指南是为了给化妆品提供适当的标签和广告来保护消费者。

  该指南生效的时间还未达成一致,韩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将给企业足够的时间来应对即将生效的化妆品法(South Korea’s Cosmetics Law)的修正法案,修正法案为韩国引进一个广告属实政策(Advertising Substantiation Policy)。目前该修正法案正在由韩国国民大会进行审议。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