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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雨刮器和洗涤系统的型式认证要求[(EU)No 1008/2010]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2010年11月10日,欧盟发布机动车雨刮器和洗涤系统的型式认证要求[(EU)No 1008/2010]。本法规适用于M1型机动车,机动车生产商或代理商应主动向权力部门申请机动车雨刮器和洗涤系统的型式认证,并按本法规附件1的第1部分的规定书写申请书。EC型式认证要求如下:

1)雨刮器EC型式认证要求

①特殊要求

机动车的前挡风玻璃均应装有雨刮器,其功能应在车启动时被激活;雨刮器至少由1个带有可替换雨刮片的雨刮臂组成;雨刮器的刮扫面积至少覆盖视觉范围A的98%。雨刮器至少设置2个刮扫频率,为低速刮扫频率(10-55次/分钟)和高速刮扫频率(大于45次/分钟),并且两者至少相差15次/分钟;当关闭雨刮器时,应能自动回至静止位置;雨刮器应能承受至少15秒的失速。如果雨刮器的静止位置在视觉范围B内,应能手动操控雨刮片进行清洗;在环境温度为-18℃时,雨刮器应能在干燥的挡风玻璃上运行2分钟,且其性能不能受到损害。

② 测试程序要求

测试条件。环境温度为5-40℃,前挡风玻璃保持潮湿。对于电动雨刮器系统,在测试开始时,所有电池应充满电,引擎的转速应不大于最大功率时转速的30%,近光灯应打开,所有的加热、通风、除霜和除雾系统应在最大电耗下工作。对于压缩空气或真空驱动的雨刮器,应能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连续工作,而不受制造商规定的正常运行时的引擎转速、引擎负荷等因素影响。

测试准备。挡风玻璃的整个外表面应用工业酒精或其他相同功效的洗涤剂清洗、干燥、用浓度3%-10%的氨水溶液清洗,再用干棉布擦干,最后均匀涂抹混合物涂层并干燥。

2)洗涤系统EC型式认证要求

①特殊要求

机动车的前挡风玻璃均应装有洗涤系统,其功能应在车启动时被激活,并能承受喷嘴或系统动作时产生的压力或负荷。其性能应不受温度循环测试程序影响,在环境温度为-18-80℃时,应能准确地把水喷向目标区域,并且不会导致任何泄漏、油管断开或喷嘴失灵。洗涤系统储水箱的注水量至少为1L,应能提供足够的水清洗可视范围A至少60%的面积。通过雨刮器控制旋钮启动洗涤系统,并且启动和关闭系统应与其他系统相协调。

② 测试程序1

洗涤系统中应装满水,在20±2℃的环境温度中放置4小时,并使水温稳定在这一温度。将所有喷嘴出口塞住,将洗涤控制器在1分钟内启动6次,每次至少持续3秒。如果洗涤系统是由驾驶员手动操控的,加在手动控制泵上的力应为11-13.5N,加在脚动控制泵上的力应为40-44.5N。对于电动泵来说,测试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同时也不超过额定电压2V。

③测试程序2

洗涤系统中应装满水,并在-18±3℃的环境温度中放置4小时,水温无需稳定在这一温度。将清洗控制器在1分钟内启动6次,每次至少持续3秒。然后将洗涤系统置于20±2℃的环境温度中直至冰完全融化,最后实施跟测试程序1相应的步骤验证系统的性能。

④测试程序3(低温循环暴露试验)

洗涤系统中应装满水,并在-18±3℃的环境温度中放置至少4小时,使系统中所有的水都结成冰。随后将系统置于20±2℃的环境温度中直至冰完全融化,持续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将上述冷冻-融化循环重复6次,之后将系统置于20±2℃的环境温度中,直至冰完全融化,实施跟测试1相应的步骤验证系统的性能。再在洗涤系统中装满浓度为50%的甲醇或重度不超过205mg/l(Ca)的异丙醇溶剂,并在-18±3℃的环境温度中放置4小时,最后再一次实施跟测试程序1相应的步骤验证系统的性能。

⑤测试程序4(高温循环暴露试验)

如果洗涤系统有一部分位于机动车的发动机仓,将系统装满水并在80±3℃的环境温度中最少放置8小时,之后实施测试1相应的步骤验证系统的性能。如果洗涤系统没有任何部分位于机动车的发动机仓,则将该系统在80±3℃的环境温度中最少放置8小时,再将其置于20±2℃的环境温度中直至水温稳定,实施测试1相应的步骤验证系统的性能,之后将系统装满水并在60±3℃的环境温度中最少放置8小时,再一次实施跟测试程序1相应的步骤验证系统的性能。

这一测试程序应与测试程序1依次在同一前挡风玻璃上实施。

⑥测试程序5(洗涤系统性能测试)

在洗涤系统中装满水,当机动车稳定并且没有明显风力作用时,调整喷嘴使其指向挡风玻璃外表面的目标区域,根据测试程序1的相应步骤启动洗涤系统,并且在最大刮扫频率下,该测试最多持续10个完整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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