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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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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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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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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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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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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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E认证
发布日期: 2014-10-23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一、欧盟CE认证简介
CE认证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各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CE标志属于欧盟市场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流通就必须加帖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申请人可以先从相关认证机构的网站,例如从CQC公开文件、公报及网站中,确认拟申请的CE认证产品须符合的欧盟指令,并注册提出申请,也可提出书面申请,但需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当申请人和制造商不一致时,须提供双方合作的协议书。当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请时,须提供申请人盖章的代理申请CE认证委托授权书。以下是申请CE认证的基流程:
1、制造商向相关实验室(以下间称实验室)提口头或书面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与和投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技术文件审阅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晃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技求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在办理CE认证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产品使用说明书;
2、安全设计文件(包括关键结构图);
3、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4、产品原理图;
5、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
6、整机或元部件认证书复印件。
二、欧盟对建筑用人造板产品强制实行CE认证制度
按照欧盟规定,从2004年4月1日起,欧盟以外国家生产并在欧盟地区销售的建筑用人造板强制实施CE认证指令89/106/EEC,涉及范围包括: 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定向刨花板、水泥刨花板、实木板、地板、单板层积材、集成材等,此外还有木门、木窗、木玩具等木制、竹材产品,2007年1月1起对强化地板强制实施CE认证,2008年3月1日开始对实木地板强制实施CE认证。
按欧盟标准对人造板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是CE认证的重要内容。EN l3986是人造板CE认证标准,该标准与我国国家标准相比,在有关抽样检验和合格评定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抽样上的区别,我国人造板检验是采用GB/T 2828抽样检验方案,而欧盟采用EN 326 抽样标准。从抽样统计结果看,我国在合格评定中采用GB/T 2828的置信率抵于EN 326;二是结果判定的区别,欧盟EN326标准除算术平均结果外,更注重标准差和板内及板间差。这不仅要求企业从原料、工艺等方面保持稳定的生产工序,而且也要通过日常的产品检验、试验以及采用数理统计知识对结果进行描述,使之符合EN标准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而这却正是我国企业的薄弱点。
建筑用人造板CE认证分为1级、1+级、2级、2+级、3级、4级共六个等级。涉及普通人造板的通常有两个级别(2+级和4级),4级即非结构室内用人造板(通常为家具和内装修用薄型人造板),建筑结构用人造板定为2+级。目前国内企业大多采用2+级认证,产品的适用性更广,有利于扩大产品出口范围。申请2+级需要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CE认证证书,并需要执行定期监督检查,该证书具有统一的代号,在欧盟成员国及其总部登记备案;而非结构用人造板4级不需要任何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证书,只需要企业自己提出公开的达到按标准质量的声明,企业自己就可以在其产品及其包装上打CE标记。
标志和相关的信息可直接贴到产品上,贴于产品的标签上,也可加贴到产品的包装上,或产品附带文件上。如对非结构用人造板而言,具体标志要求如下:
——标注在物品的显著位置(只适用于滞燃性等级A2a,Ba和Ca);
——生产厂商名称;
——加贴CE标志的年份后两位数;
——符合性CE证书的编号(仅适用于滞燃性等级是A2a,Ba和Ca的产品);
标志还应表明以下内容,主要包括:
(a)技术等级;
(b)阻燃性等级:B、C、D、E或F,或者对应的室内地面铺设材料的等级;
(c)甲醛释放量等级:E1或E2;
(d)五氯苯酚含量:五氯苯酚含量≤5ppm的不用标注。
欧盟市场实行人造板CE认证,一方面限制人造板的进口,以达到发展其成员国工业和经济的目的,另一方面规范并提高进入欧盟市场的人造板产品的整体水平。人造板CE认证对其成员国内部实为明智之举,但对人造板供应国则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因此,我国人造板出口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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