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市场准入 > 出口 > 重点出口产品 > 农产食品 > 肉与肉制品 > 其他肉与肉制品 > 欧盟 > 化学安全

欧盟肉制品重金属限量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欧盟(EC)No 1881/2006及其修订中规定了肉制品的重金属限量要求,具体限量见下表:

 

牛肉、羊肉、猪肉、禽肉(不包括内脏)

0.1

牛、羊、猪以及禽类的内脏

0.5

脂肪和油,包括牛奶脂肪

0.1

 

牛肉、羊肉、猪肉、禽肉(不包括内脏)

0.05

马肉(不包括内脏)

0.2

牛、羊、猪、禽类以及马的肝脏

0.5

牛、羊、猪、禽类以及马的肾脏

1.0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