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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与2014版Oeko- Tex®100标准比较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Oeko- Tex®100标准是由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出版的规范性文件,该文件发布有关纺织品上有害物质的限定值和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1992年4月7日正式公布第一版Oeko-Tex®100标准,随后几乎每年都进行改动,多次修订反映了欧盟一些最新要求以期更加严格地限定测试纺织产品有害物质的标准与极限值。因此及时掌握和了解Oeko- Tex® 100标准的新版本将有助于中国纺织企业及检测机构对欧洲在纺织品服装贸易中的技术要求。2014版Oeko- Tex®100标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文介绍2014版Oeko- Tex® 100标准的变动,并与我国现行生态纺织品相关标准进行比较,以指导相关检测机构开展该方面的工作。

1 2014版Oeko- Tex® 100标准的变动

(1)全氟化合物的限量值要求更高,并且新增4种物质。2014版全氟辛酸Ⅰ级产品限量值为0.05 mg/kg,Ⅱ、Ⅲ类产品限量值为0.1mg/kg,Ⅳ类产品限量值为0.5mg/kg;新增的4种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分别为全氟十一烷磺酸(CAS 2058-94-8)、全氟十二烷磺酸(CAS 307-55-

1)、全氟十三烷磺酸(CAS 72629-94-8)和全氟十四烷磺酸(CAS 376-06-7),其限量要求同全氟辛酸。

(2)可萃取重金属镍(Ni)的限量值放宽。2013版Ⅰ类产品限量值为0.5ppm,其余类别产品限量值均为1.0mg/kg;2014版中Ⅰ类产品限量值为1.0 mg/kg,其余类别产品限量值均为

4.0mg/kg。镍释放量的适用前提为仅适用于金属配件及经金属处理的表面。加有两个脚注,脚注8的限量值为0.5 mg/kg,脚注9的限量值为1.0mg/kg。

(3)新增三氯苯酚。氯化苯酚中新增三氯苯酚(TrCP),Ⅰ类产品限量值为0.2 mg/kg,其余

类别产品限量值均为2.0mg/kg。

(4)新增7种多环芳烃类物质,总限量值不变。这7种物质分别为苯并[a]芘(CAS:50-32-

8)、苯并[e]芘(CAS:192-97-2)、苯并[a]蒽(CAS:56-55-3)、屈(CAS:218-01-9)、苯

并[b]荧蒽(CAS:205-99-2)、苯并[j]荧蒽(CAS:205-82-3)、苯并[k]荧蒽(CAS:207-08-

9)、二苯并[a,h]蒽(CAS:53-70-3);7种物质的限量值均为Ⅰ类产品限量值为0.5 mg/kg,其余类别产品限量值均为1.0mg/kg。

(5)残余表面活性剂中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s)的范围和限量值要求更高。APEOs中聚氧乙烯醚的链长从1-9增加到1-20。壬基酚和辛基酚的限量值从2013版的50.0 mg/kg提高到2014版的10.0 mg/kg。APEOs的总量限值从2013版的500mg/kg提高到2014版的250.0mg/kg。

(6)附录5中有害物质列表中地乐酚在原有地乐酚盐的基础上新增地乐酚酯;邻苯二甲酸二戊酯中加入支链和直链1,2-苯二羧二戊酯(CAS:84777-06-0)。

(7)残留溶剂中新增甲基吡咯烷酮(CAS:872-50-4)的适用特定情况,即针对用于个人防护产品的纺前染色纤维,该类物质的检出上限均为3.0%(质量百分比)。

2 国内外生态标准比较

我国生态纺织品相关标准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行的产品标准有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和HJ/T 30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这两个标准与2014版Oeko- Tex® 100标准技术指标方面比较如下:

(1)产品类别基本相同

三个标准中产品类别均为四类,Oeko- Tex® 100标准中规定婴儿产品与GB/T 18885中婴幼儿用品指明为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产品;HJ/T 307标准中关于此项没有明确指出。

(2)pH值要求一致

三个标准中针对四类产品的pH值范围一致。

(3)甲醛要求

Oeko- Tex® 100标准中Ⅰ类产品要求为未检出,是指使用日本第112法令中规定的吸收测试法应小于0.05吸收率单位,即应少于16mg/kg;GB/T 18885和HJ/T 307标准中关于Ⅰ类产品甲醛要求为≤20mg/kg。

(4)可萃取的重金属

三个标准中要求检测的可萃取重金属均为10种,不同点为HJ/T 307标准中Ⅳ类产品锑的限量值为30.0 mg/kg,关于砷要求在脚注2中指出仅适用于天然材料(包括木质材料)及金属辅料,而Oeko- Tex® 100和GB/T 18885标准中没做要求;Oeko- Tex® 100标准中关于铅要求在脚注3中

指出对于用玻璃制成的辅料无此要求,铬在Ⅳ类产品的脚注4中指出对于皮革类产品的限量值为10.0mg/kg,铜在脚注6中指出对无机材料制成的辅料无要求,镍的脚注7为包含1907/2006/EC中对该项目的要求、脚注8、脚注9均为只适用于金属附件及经金属处理之表面,限量值分别为0.5 mg/kg和1.0 mg/kg。

GB/T 18885标准中要求金属附件禁止使用铅和铅合金,铜及除Ⅰ类产品外的铅限量要求仅适用于天然纤维;HJ/T 307标准中铜及Ⅲ、Ⅳ类产品的铅、镉在脚注3中指出对无机材料制成的辅料无要求,镍在脚注4中说明包含欧盟指令94/27/EC的要求,汞的限量要求仅适用于天然纤维。

(5)被消解样品中的重金属

Oeko- Tex® 100标准中针对所有非纺织辅料和组成部分,以及在纺丝时加入着色剂生产的有色纤维和含有涂料的产品中的铅和镉两种重金属做了限量要求,而GB/T 18885和HJ/T 307标准中对此均无要求。

(6)杀虫剂

GB/T 18885与Oeko- Tex® 100标准中规定的杀虫剂基本一致, 均为60种,CAS登记号为63个, 略有不同的是Oeko- Tex® 100标准中地乐酚包括地乐酚盐和酯,GB/T 18885标准中的地乐酚只包括地乐酚盐 ;HJ/T 307—2006中规定杀虫剂的种类为54种,57个CAS登记号,不包含异艾氏剂(CAS:465-73-6)、克来范(CAS:4234-79-1)、十氟酮(CAS:143-50-0)、乙滴涕(CAS:72-56-0)、毒杀芬(CAS:8001-50-1)和碳氯灵(CAS:297-78-9)。

(7)氯化苯酚

Oeko- Tex® 100标准中的氯化苯酚为5种,GB/T 18885标准中的氯化苯酚为4种,与Oeko- Tex® 100标准相比缺少2,3,4-三氯苯酚,而HJ/T307标准中的含氯酚仅为五氯苯酚和2,3,5,6-四氯苯酚。

(8)邻苯基苯酚

GB/T 18885与Oeko- Tex® 100标准中规定的邻苯基苯酚限量值均为Ⅰ类产品≤50mg/kg,其余产品为≤100mg/kg;而在HJ/T 307标准中规定的限量值为Ⅰ类产品≤0.5mg/kg,其余产品为≤1.0mg/kg。

(9)增塑剂

Oeko- Tex® 100标准中对于Ⅰ类产品规定的增塑剂为12种,17个CAS登记号,其余产品规定的增塑剂为9种,与Ⅰ类产品相比减少了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GB/T 18885与HJ/T 307标准中对于Ⅰ类产品规定的增塑剂为6种,与Oeko- Tex® 100标准中对于Ⅰ类产品中规定的增塑剂相比减少了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P)、邻苯二酸-二(C7-C11)烷基酯(DHNUP)、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DMEP)和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Ⅱ类产品规定的增塑剂为3种,而HJ/T 307标准中对Ⅱ类产品没有要求。

(10)有机锡化合物

Oeko- Tex® 100标准中规定的有机锡化合物为4种;GB/T 18885标准中规定的有机锡化合物为3种,与Oeko-Tex® 100标准相比少了二辛基锡化合物(DOT);HJ/T307标准中规定的有机锡化合物为两种,与GB/T 18885标准相比少了三苯基锡(TPhT),且二丁基锡限量值只对Ⅰ类产品有规定。

(11)残余化学物

Oeko- Tex® 100标准中其他残余化合物中对短链氯化石蜡(SCCP)、三(2-氯乙基)磷酸酯(TCEP)、富马酸二甲酯(DMFu)及含聚氨酯的材料中芳香胺有限量要求;在生产过程中被加入了溶剂的纤维、纱线及带涂层制品对残余溶剂(包括N-甲基吡咯烷酮,N,N-二甲基乙酰胺及,N,N-二甲基甲酰胺三种物质)有限量要求,并给出了例外情况;残余表面活性剂、润湿剂中对烷基酚总量及烷基酚与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量的限量均有要求;而上述物质在GB/T 18885与HJ/T 307标准中均没提及。

(12)染料

Oeko- Tex® 100和GB/T 18885标准中涉及到的物质和限量要求均一致;而HJ/T 307标准中对分散橙149和分散黄23没有提及。

(13)氯化苯和氯化甲苯

三个标准中涉及到的物质和限量要求均一致。

(14)多环芳烃及全氟化合物

Oeko- Tex® 100标准中涉及到适用于合成纤维、纱线或缝纫线以及塑胶材料的多环芳烃达24种,且对总量和其中的8种物质进行了限量规定;对做过防水、防油后整理和涂层处理的材料做出限量要求的全氟化合物为6种,而GB/T 18885与HJ/T 307标准中均没涉及。

(15)阻燃整理剂

Oeko- Tex® 100标准中规定不得使用9种阻燃整理剂; GB/T 18885中规定不得使用的阻燃整理剂为5种,与Oeko- Tex® 100标准相比少十溴二苯醚(CAS:1163-19-

5)、六溴环十二烷(CAS:25637-99-4)、短链氯化石蜡(CAS:85535-84-8)和磷酸三(2-氯乙基)酯(CAS:115-96-8);HJ/T 307标准中仅对三种阻燃剂进行了禁用规定。

(16)色牢度要求

三个标准中对四类产品的色牢度要求基本一致,略有不同之处在于脚注,Oeko- Tex® 100标准中脚注21为对于后续加工有“洗水处理”的产品没有此项要求,而GB/T18885与HJ/T 307标准中脚注是对洗涤褪色型产品不要求。

(17)可挥发物释放量

三个标准中对该项目的适用范围和限量要求均一致。

(18)异常气味

Oeko- Tex® 100 与GB/T 18885标准中无异味要求无霉味、无高沸点汽油裂解气味、无鱼腥味、无芳香或香水气味;HJ/T 307标准中无鱼腥味要求。此外Oeko- Tex® 100标准中指出对纺织地毯、床垫和不用于服装的泡棉和大型涂层产品的异味要求为3级。

(19)禁用纤维

Oeko- Tex® 100 与GB/T 18885标准中均规定不得使用石棉纤维,而HJ/T 307标准中没有提及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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