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检讨纺织品标签规则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逐步检讨现行规则及指引,正就《纺织品规则》收集意见,直至2012年1月3日。这些规则订明在美国出售的纺织品必须附上标签,说明纺织纤维的品种名称与重量百分比、生产商或经销商名称或注册识别编号,以及产品加工或生产地。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纺织品规则》落实《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内多项规定。
联邦贸易委员会上一次检讨《纺织品规则》已是1998年,今次检讨就以下各项议题,向消费者、企业和业界专家等收集意见:
修订关于纤维通用名称的条款,以配合最新的ISO 2076:2010标准;
理清含弹性物料及饰边的纺织品相关条款(如第303.10节要求纺织品展示弹性纤维物料的资料,但第303.12节亦订明,饰边可能包含少量弹性物料,而展示资料规定并不适用于饰边;此外,规则内未有界定「少量」一词的定义。而且,第303.12节列出的产品零部件,可能被视为饰边,但该节未有界定饰边的定义);
解决以多种语文展示资料产生的问题(例如标签可能令消费者产生混淆);
理清印刷及网上广告的披露规定(如广告内毋需披露纤维含量百分比);
理清或重新考虑被剔除出《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的《纺织品规则》产品清单;
加入或理清《纺织品规则》内的多项定义;及
修订消费者和企业教材及继续印制纸质教材。
《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规定,商号须于标签上显示其名称或由联邦贸易委员会制订的识别码,联邦贸易委员会欢迎外界就这项规定的利弊(特别是能否使用由其他国家编配的识别码),以及零售商取得纺织品保证的程度等发表意见。公众亦可针对纺织品的进口状况,探讨应否修订《纺织品规则》及《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的保证条款。
《纺织品规则》近年经过多番修订。2005年,委员会修订规则,以落实国会通过的袜子原产地披露规定修订案。1998至2009年间,规则经历五次修改,以回应纺织纤维生产商的诉求,确认新纤维品种或附属品种的名称。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