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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盟水产品卫生证书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除一系列有关规范水产品生产加工的法规外,欧盟官方还特别针对从第三国进口水产品的卫生证书格式做了规范和强调,即2006年底公布的涉及官方动物卫生证书更新的(EC)No1664/2006号法规。该法规要求在随附证书中声明该批水产品是在HACCP管理体系下进行生产,生产过程符合欧盟法规规定的卫生条件,尤其是加强了易感染四大传染性疾病即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EHN)、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IHN)、病毒性败血症(VHS)和传染性鲑贫血症(ISA)的鱼种捕捞区域的控制,强调了官方要从水产加工源头到产品进入欧盟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同时对涉及追溯要求的部分进行了细化。新的水产品证书以诚信承诺为基础,以欧盟新法规为指导,同时附之官方全过程监控,以保证进入欧盟水产品的高质量。新证书为各出口国家留有一定时间的适应期,相应旧格式已于2007年5月1日废除,新证书格式随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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