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市场准入 > 出口 > 重点出口产品 > 轻工纺织 > 玩具 > 加拿大

加拿大禁止含高强磁铁的玩具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自2006年起,加拿大卫生部已多次发布广告,警告加拿大消费者吞噬磁铁的危险。尽管生产商已采取措施措施防止儿童受伤,如包装警告语、安全使用指南以及安全销售实用指南等,但是与小型强磁铁产品相关的事故还是在不断发生。

加拿大卫生部近日又发布公告,要求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及宣传广告不符合《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第7(A)和8(a)条要求的产品。在决定生产、进口、销售、广告宣传此类产品之前,加拿大卫生部建议相关创业者需考虑:

——产品是否在CCPSA管辖范围之内;

——产品是否具有不合理的风险;

——产品本身是否具有或在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时具有风险;

——该风险对消费者的健康是否具有严重或长久的负面影响,包括伤害甚至死亡。

高强磁铁容易被儿童误吞并导致严重后果。如果多个小型高强磁铁被误吞,则会在儿童消化道内相互吸引阻塞消化道,并导消化道致穿孔。

美国和澳大利亚已经已有关于儿童玩具中高强磁铁的专门法规,详见。

澳大利亚2010年第5号《消费者保护公告》要求从2010年7月1日起,含磁体的儿童玩具,如果磁通系数大于50kG2mm2,则应符合澳大利亚标准AS/NZS ISO 8124:2002中第1部分(第二修正版)第4.28条款的规定:

——长度不超过32毫米,直径不超过11毫米的圆柱形磁铁;

——直径不超过26毫米,厚度不超过5毫米的圆盘形磁铁;

——直径不超过22毫米的球形磁铁;

——可以完全容入上述任一体积或被以上任一形状完全包围的磁体。

美国CPSIA第106节、ASTM F963、及16 CFR 1240都对玩具中强磁铁的安全做了相应的要求。如ASTM F963-2001第4.38条要求14岁以下儿童玩具中不得含有易脱落的磁铁部件,经过测试之后也不得出现此类小部件。

欧洲标准EN 71-1 4.23节要求玩具中不得含有磁通量超过50 kG2mm2 (0.5 T2mm2)的磁铁。

我国至今未对(含)磁铁类玩具的安全性能做出要求。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