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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易燃性条例SOR/2011-22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依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加拿大卫生部制定了《纺织品易燃性条例》(SOR/2011-22),并于2011年6月20日起强制实施。该条例规定了纺织品(textileproducts)和床上用品(bedding)的燃烧要求。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口、广告及销售的纺织品(textile products)和床上用品(bedding)。而不适用于以下类别的产品:

尺寸在14X以内的儿童睡衣;

玩偶、长绒棉玩具和松软类玩具;

儿童床、摇篮和婴儿用摇篮;

(幼儿玩耍的)护栏;

儿童用伸缩门及其附件;

地毯、毛毯、小方地毯、衬垫、衬席和小块地毯;

帐篷(含食物存储帐篷);

床垫。

2. 要求

(1) 对无伸出纤维表面的产品,点燃,火焰蔓延的速度需大于3.5 s;

(2) 对伸出纤维表面的产品,点燃,火焰蔓延的速度需大于4 s;

(3) 对床上用品,无伸出纤维表面的产品,点燃,火焰蔓延的时间需大于7 s。

3. 测试标准

采用CAN/CGSB-4.2 No.27.5《纺织品测试方法——阻燃性——45°角测试——1 火焰冲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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