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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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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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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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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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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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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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简介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大 中 小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又称为联合国环境署,是联合国专责环境规划的常设部门。它的任务在于协调联合国的环境计划、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以及鼓励可持续发展,促进有利环境保护的措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是在1972年6月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决定设立的,1973年1月正式成立。其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在欧洲、北美、亚太等设立有6个区域办事处,在布鲁塞尔、纽约、开罗和日内瓦设立有4个联络处,拥有约200人的科学家、事务官员和信息处理专家具体实施计划。环境规划署是一个业务性的辅助机构,它每年通过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向大会报告自己的活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宗旨是:促进环境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并提出政策建议;在联合国系统内提供指导和协调环境规划总政策,并审查规划的定期报告;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以确保可能出现的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环境问题得到各国政府的适当考虑;经常审查国家和国际环境政策和措施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和费用增加的问题;促进环境知识的取得和情报的交流。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环境规划理事会的各项决定;根据理事会的政策指导提出联合国环境活动的中、远期规划;制订、执行和协调各项环境方案的活动计划;向理事会提出审议的事项以及有关环境的报告;管理环境基金;就环境规划向联合国系统内的各政府机构提供咨询意见等。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下设3个主要部门:环境规划理事会、环境秘书处和环境基金委员会。环境规划理事会由58个会员国组成。理事国由大会选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席位按区域分配如下:亚洲13个,非洲16个,拉美10个,西欧及其他地区13个,东欧6个。每两年改选理事会成员中的半数。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促进各国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为实现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内各项环境计划进行政策指导等。环境基金多来自联合国会员国的捐款,用于支付联合国机构从事环境活动所需经费。
1989年3月33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巴塞尔公约》,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公约在1992年5月正式生效。
1998年9月10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制定《鹿特丹公约》,保护包括消费者和工人健康在内的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国际贸易中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潜在有害影响。
2011年,联合国环境署在斯德哥尔摩讨论及通过《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并通过禁用、限制生产和使用的措施,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列入附件A、B和C 中,以分別达到消除、限制及减少无意生产持性有机污染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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