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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农药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 Guide 字号: [ ]

巴西是南美第一大国,2003年农药消费量约31亿美元,约50%是除草剂、约27%是杀虫剂、约15%是杀菌剂。杀菌剂用量每年以约22%的速度递增,其中大豆用药量约占总用药量的44%。草甘膦是巴西用量最大的农药产品。西方跨国公司农药和我国农药在巴西所占农药市场的份额与在阿根廷的情况相似。

巴西农药管理实行一个产品一张登记证许可制度,农药主管部门是农业部,环保部和卫生部协助农业部实施农药登记管理。

巴西农药登记,首先由巴西环保部对环境上的影响进行评估,由巴西卫生部对人体上的影响进行评估,由巴西农业部对农业上的影响进行评估,最后由巴西农业部根据前两个部的结论及其自己的结论决定是否登记。登记资料必须是按照EPAOECDFAOIBAMA的测试要求出具的GLP报告,包括产品的一般介绍、化学成分质量和数据、生产流程、理化性能、分析手段、化学作用、药效、毒性和残留等,包装材料和使用说明书也需得到批准。

    登记流程包括新产品登记前的预申请、向环保部、卫生部和农业部3个部门的登记申请、登记试验和资料评估、登记批准:2002年修改的法律已经简化了相同产品的登记手续,但必须提供GLP报告。完成国家登记后还需凭巴西农业部签发的农药登记证到各个州政府备案后方可进口、销售或出口。

    由于巴西是联邦制国家,根据其有关法律,有些州有自己对农药登记和使用的规定,有些产品需要在州当地再做有关试验,所以,在巴西登记农药往往手续比较复杂且耗时很长。对农药使用的检查一般由州政府负责。卫生用药的登记只由卫生部卫生用品注册局负责。巴西市场上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必须是巴西法人或国外企业在巴西的办事处或子公司或其在巴西当地的代理。登记一个原药毒理分析大约需6万元,制剂约需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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