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专业站群 > 市县子平台 > 徐州 > 重点产品 > 木制品 > 合格评定程序与认证标志

欧盟家具合格评定程序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中标 字号: [ ]

合格评定程序是指直接或间接用来确定产品是否达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关要求的任何程序。包括取样、测试和检查程序;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程序;注册、认可和批准程序,以及它们的综合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对产品的安全、功能特性等进行的实验室检测程序,即产品认证;二是由国家认可机构对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内部质量管理或环境管理等进行的认可程序,即所谓体系认斑点。其中,产品认证又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两种安全认证是强制性的,合格认证和体系认证是自愿性的,但有些国家对招标工程或投放市场的产品要求完成相应的体系认让,如欧盟的医疗器械指令及电梯指令等,都规定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因而体系认斑点在某些场合也带有强制性倾向。
   
目前欧盟通常按照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伤害,直接影响人身安全的风险大小将产品分为两大类:自检类产品和强制认证的产品,并提供三种途径让制造商将其制造的合格产品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对自检类产品来说,凡相关指令没有要求的,只要企业自检合格,即可投放市场,但一旦发生产品责任问题,一切责任由企业自己负担;当一些指令对此类产品有安全与健康方面的要求时,则必须通过发布自我合格声明,加施法定的CE标志方可入市销售;其次自检类产品也可向第三方指定机构申请自愿认证,在证实符合有关要求后可获准使用第三方认证标志或加施法定合格标志。这样既可将自己的产品与同行的自检产品相区分,提高自己产品的可信度,同时又可借助和三方指定机构的专业能力,确保产品检验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检验不完整所带来的、可能为某些用户或消费者以产品安全为由所引发的人为商务纠纷,以及一旦发生产品责任问题时,可以得到第三方指定机构的技术支持和法律支持。

 

相关文章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