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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有关计算机ErP实施条例的指引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20145月,欧盟发布有关计算机及计算机服务器生态设计条例(EU)No 617/2013指引,该文件只是明确了条例中的某些定义,并不能起到替换条例的作用。

    指引中产品范围、条例使用控制单元进行了释义;厘清了一体式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定义,明确市场上推出的移动式多合一电脑等都属于笔记本电脑范畴;明确9英寸以下的单屏笔记本电脑,具有两个或以上的屏幕且所有屏幕尺寸都在9英寸以下的笔记本电脑均不在指令范围内。空闲模式功率小于6W的笔记本电脑也不在指令范围内(当测试时将屏幕关闭断电),此项定义只适用于笔记本电脑,空闲模式功率小于6W的台式机、一体式台式机、台式瘦客户机等属于指令范围内;并对最大耗电量提出了详细要求。

指引文件对条例中各不同阶段的要求进行了说明:

    第一阶段(自201371日起):台式计算机、一体式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必须具有低功耗状态,当连接至电源时,功率不超过0.5W,并可以自动或由用户手动激活。如果有信息或状态显示功能,可额外增加0.5W(EC) No 1275/2008规管的产品仍需要符合待关机条例中的待关机能耗要求。制造商需要提供电源管理功能,在设备不执行其主功能或其他用能设备不依赖其功能时,将计算机由主功能自动切换至休眠或低功耗模式。休眠模式下的电源管理功能可参照EN 62623:2013标准,相应的程序见标准中的5.3.3节“休眠模式测量”。在所选定模式下的功率不得超过休眠模式下的功率。空闲模式功率小于10W的台式机和一体式台式机,可以不带有休眠模式。所有的DoC(符合性声明)应说明符合新条例(EUNo 617/2013要求。

    第二阶段(自201471日起):台式计算机、一体式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按照典型耗电量的公式进行计算,应符合年度最大耗电量要求,如有其它附加功能,可增加相应能耗。对于空闲模式功率小于10W的台式机和一体式台式机,公式中其休眠模式功率处可用空闲模式功率替代。

    第三阶段(自201611日起)。

    典型耗电量仍按照公式进行计划,但其最大耗电量限值收紧。

此举的目的在于保护环境,提高效率,节约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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