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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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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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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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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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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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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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能源标签条例(EU) No 874/2012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2012年4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第G/TBT/N/EU/35号通报,针对电灯和灯具能源标签要求开展公众评议。2012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有关电灯和灯具的能源标签的条例(EU) No 874/2012,条例正式替代有关家用电光源能源标识的98/11/EC指令,并将于2013年9月1日正式生效。
条例条例(EU) No 874/2012正式规定了以下四类电灯产品的能源标签要求:钨丝灯、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LED灯,并明确了供应商、经销商的责任。条例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光通量小于30lm的产品;
(b) 以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在市场上销售的灯和LED模块;
(c) 不在市场上销售的、光源的可见光范围在380~780nm范围内的灯和LED模块;
(d) 安装在灯具内且消费者不能对光源进行更换的在市场上销售的灯和LED模块;
(e) 作为产品的一部分、主要目的不是照明的在市场上销售的灯和LED模块;
(f) 根据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的实施措施要求,在2013年和2014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灯和LED模块;
(g) 设计专门安装 (a)至(c)中列出的灯和LED模块的灯具。
条例要求除满足指令2010/30/EU规定的通用要求外,还规定了电灯和灯具产品的能源效率标签示例及信息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电灯的标签
图1给出了电灯的能源标签示例。
图1 电灯的能源标签
其中:
I为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II为供应商的型号识别符,也就是编码,通常为字母数字,以用于区别同一商标或供应商名称的某一特定灯的型号
III为根据表2确定的能效等级
IV为每1000小时的加权能耗EC,用kWh表示,并根据要求四舍五入至最近的整数。
如果标签打印在包装上,且I、II、IV的信息出现在包装的其他位置,那这些信息可不包含在标签上。产品的标签应从以下示例任选其一。
图2 电灯的能效标签示例
2. 销售点展示的灯具标签
标签应有参考的英文译文,如下所示:
图3 电灯的能效标签示例
其中,
I为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II为供应商的型号识别符,也就是编码,通常为字母数字,以用于区别同一商标或供应商名称的某一特定灯的型号
III为描述安装在灯具的灯是否能由终端使用者替换、整体式LED模块不能由终端使用者替换或两者皆是。
IV为能效等级的范围
V为适用情况下显示的句子内容,如:如果安装在灯具上的灯能由终端消费者替换,则灯的能效等级应包含在灯具的包装上。必要时,句子可调整至一个灯或几个灯上,且列出几个能效等级。如果灯具内仅包含一个不能由终端消费者替换的整体式LED模块,则灯上应标明警示语,以告知消费者灯不能替换。
此外,以下还提供了不同于图3的典型灯具标签,这些标签不需要显示所有可能的组合。
图4 可在所有能效等级的灯上运行的、且灯能由消费者替换的不带灯的灯具标签
图5 仅包含不可替换的LED模块的灯具标签
图6 包含不可替换LED模块和消费者可替换灯的灯座的、带灯的灯具标签
图7 包含不可替换LED模块和消费者可替换灯的灯座的、不带灯的灯具标签
图8 横向设置的标签示例
按照条例的要求,光源的能效等级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EEI=Pcor/Pref
其中,
Pcor——不带外部控制装置的模块的额定功率(Prated),且Prated根据表1进行修正。
表1 模块要求外部控制装置的功率修正
修正范围 |
控制装置损耗所修正的功率 |
在外部卤素灯控制装置上运行的灯 |
Prated ×1.06 |
在外部LED等控制装置上的灯 |
Prated ×1.00 |
在外部荧光灯装置上运行的T5荧光灯和4-pin单端荧光灯 |
Prated ×1.10 |
在外部荧光灯控制装置上运行的其他灯 |
|
在外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控制装置上运行的灯 |
Prated ×1.10 |
在外部低压钠灯控制装置上运行的灯 |
Prated ×1.15 |
Pref——从模块常用光通量(Φuse)中获得的参考功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对于Φuse<1300lm的模块,Pref =0.88√Φuse +0.049Φuse
对于Φuse≥1300lm的模块,Pref=0.07341Φuse
加权能耗(EC)可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EC= Pcor×1000h/1000
灯的能效等级可根据表2进行确定。
表2 灯的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
非定向灯的能效指标(EEI) |
定向灯的能效指标(EEI) |
A++(最高效) |
EEI≤0.11 |
EEI≤0.13 |
A |
0.11<EEI≤0.17 |
0.15<EEI≤0.18 |
B |
0.20<EEI≤0.24 |
0.20<EEI≤0.40 |
C |
0.24<EEI≤0.60 |
0.50<EEI≤0.95 |
D |
0.60<EEI≤0.80 |
0.95<EEI≤1.20 |
E(最低效) |
0.80<EEI≤0.95 |
1.20<EEI≤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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