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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晚装(安全性)条例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英国《晚装(安全性)条例》(The Nightwear(safety)Regulations 1985)于1985年发布,并于1987年发布《晚装(安全性)(修订本)条例》(The Nightwear(Safety)(Amendment)Regulations 1987)。

该法规适用于所有提供晚装和在商务场合穿着晚装的人群,这些人群包括:生产商(manufactures)、进口商(importers)、批发商(wholesalers)、零售商(包括邮购)(retailers(including mail order traders))。不适用于:二手晚装(second-hand nightwear)、出口的晚装(nightwear intended for export)。

1.基本要求

(1)儿童晚装:如3个月到13岁之间儿童的晚装,同时不超过如下的最高值:Nightdresses女睡衣:

胸围(Chest measurement):91cm(大约36in.) 长度:122cm(大约48in.);

睡袍(Dressing Gowns)、浴袍(Bath Robes)和其他类似的衣服;

胸围:97 cm(大约38in.),袖子尺寸(Sleeve measurement):69cm(大约27in.)。

女睡衣、睡袍和其他类似的穿作晚装的衣服必须要满足英国标准BS 5722中的3.1.1条和3.2.1条中有关燃烧性的要求。

睡衣(pyjamas)和棉制的毛巾布的浴袍(cotton terry towelling bath robes)不一定要满足此燃烧性的标准,但是它们必须附有一个永久性的标签,以表明它们是否满足此标准。

(2)婴儿衣服,如3个月以下婴儿的胸围尺寸不超过53cm(大约21in.) 的婴儿衣服必须有一个永久性的标签说明它们是否满足此燃烧标准。

(3)必须注意以下情况:

a)带有裤脚管的单面衣服(One-piece garments)应该被认为是儿童的睡衣。

b)被3个月以下儿童穿着的加长的衣服应该被认为是儿童的晚装。如果衣服有裤脚管则应被认为是睡衣。

c)3个月以下婴儿折叠的衣服,如睡袋和睡袍应被认为是儿童睡袍。

(4)成人晚装:以晚装形式穿着的成人服装上必须有永久性的标签说明其是否满足燃烧标准。

(5)通常被穿着晚装的衣服:必须注意此法规不仅适用于晚装,而且也适用于性质上类似的或通常以晚装形式穿着的衣服。如:浴袍(bath robes)、女睡衣(negligees)、包裹巾(snuggle wraps)。

晚装还要满足以下的要求:

(6)有关燃烧性的要求适用于衣服里的任何部位,包括所有纤维,点缀(品)、装饰(品)和标签。然而制作衣褶的弹性纤维可以不满足燃烧性的要求。

(7)当晚装是由合成织物制作或点缀而成,并且此合成织物在点燃(英国标准测试的部分)时不会分解,就认为该晚装是符合燃烧性能要求的。

(8)如果晚装用阻燃剂整理过,那么它必须带有合适的警告标签,说明其洗涤方法或洗涤试剂的适用性。

(9)在报纸、杂志所做的广告中以及其他为读者提供任何直接的订购的信息的条目中必须包括所提及到的晚装的燃烧性。

2.标签要求:

燃烧性(Flammability performance)

(1)  不满足燃烧性要求的晚装的标签上必须含有如下的字样:

“KEEP AWAY FROM FIRE”(红色)。

(2)满足燃烧性的晚装的标签上至少含有如下的字样之一:

“LOW FLAMMABILITY TO BS 5722”(黑色),或

“LOW FLAMMABILITY TO BS 5722”(黑色)and“KEEP AWAY FROM FIRE”(红色),或

“KEEP AWAY FROM FIRE”(红色)。

(3)所有的字母必须大写,字体为10点(point),居中。

(4)必须符合燃烧性的儿童晚装和睡袍不必要带有标签。但是,供应商可以选择使用上述的某种燃烧性说明文字进一步确认其炳足燃烧性。

洗涤说明(Washing instructions)

(5)用阻燃剂(flame retardant)整理过的晚装上,必须有一个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如下的字样:

“DO NOT WASH AT MORE THAN 50oC.CHECK SUITABILITY OF WASHING AGENT(黑色)”。

(6)所有字母必须大写,字体为6点(point),居中。

标签的位置(Position of the labels)

(7)说明燃烧性和洗涤指南的标签必须是永久性的并且安全地缝合到衣服上。

(8)这些字样可以出现在不同的位置,但要保证上面的信息不会被其他的标签或衣服的某些部位干扰。它们可以出现在:

a)衣服的颈口内的标签上;或

b)显示衣服尺寸详细信息的标签上,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字样必须紧跟在这些信息之后;或

c)紧跟在显示服装尺寸详细信息的永久性标签之后的标签上。

(9)如果需要同时说明燃烧性和洗涤性,并且两者出现在同一标签上,那么洗涤说明必须紧跟在燃烧性说明的后面。

(10)这些字样必须双重打印(durable print),并且它们所在的标签的颜色要对比鲜明能够使它们易于被看到。

(11)必须注意:

如果需要环形标签(1oop label),我们建议燃烧性说明放置在标签的前面。

对睡衣(pyiamas)来说,我们建议燃烧性说明和洗涤注意事项应该至少在服装的短上衣(the jacket of the garment)。

3.广告要求:

(1)有关任何类型的晚装广告中必须有燃烧性的说明。

(2)三角形必须等边,边为红色,遍长不小于10mm。

“KEEP AWAY FROM FIRE”这些字样必须为黑色,并且至少2点(point)字体。

(3)绿色的长方形的长至少为8mm,宽至少为6mm。“LOW FLAM”字样必须为黑色,并且至少为4点(point)字体。

(4)不满足燃烧性要求的晚装必须使用标志(a)。

(5)对满足燃烧性要求的晚装,必须符合如下的一个情况:

仅使用标志(b)或

标志(b)和标志(a),或

单独使用标志(a)。

(6)所有的广告中不应该同时包含标志和说明性字样。如果使用标志,有关标志的详细解释说明必须在广告的范围内给出,如果是条目性的广告,这些解释说明可以在此条目中的任何地方以关键字的形式给出。

(7)广告中不必要包含儿童晚装和睡衣的燃烧性的信息,因为它们必须要满足燃烧性要求。但是供应商可以选择合适的字样或标志进一步确认它们符合这些要求。

4.测试方法:

(1)晚装通过测试可以知道它是否满足BS 5722中的3.1.1和3.2.1条款。阻燃性大小是以火焰扩展的速率来表述的。使用的测试方法是BS 5438中的测试3。它要求对6个尺寸为670mm×170mm(大概为26in.×6l/2in.)的衣服试样进行测试。它们必须包括出现在整个衣服上的所有点缀品和装饰品等的样品。然而制作衣褶的弹性纤维应在试验前去除。BS 5438还为狭长的织物和配件提供修定过的试验程序,包括单独测试点缀品的条款。

(2)在测试之前,试样必须清洗一次,需按照BS 5651中的6.5.2条款。如果织物已经被阻燃剂整理过从而使之对火安全,那么按照BS 5651中的6.5.2.7条款在试验之前要清洗12次,这使为了测试阻燃整理是否是足够持久的。

(3)在烘干和调湿之后,每个试样被固定在垂直的框架上,同时使之对着小的丁烷气体火焰(等同于火柴火焰)10s,喷嘴的位置距离织物底部45mm(大约2in)。

(4)如果试样在25s内,燃烧长度达300mm,或在50s内燃烧长度达到600mm,试验就是失败的。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再测试六个试样。所有的六个试样只有全部通过这项测试,才被认为是满足燃烧性要求的。

(5)必须注意:

在测试时织物的反应是不同的。如,处理过的棉(Treated cotton)或粘胶(Viscose)可能会烧焦(char),但不会着火(ignite)或溶解,可能会通过这项测试。

尼龙和聚酯织物则可能会明显的溶解(不分解),如果织物上的其他线,点缀品和装饰品等也是合成纤维,并且表现行为相同,则这些织物可能会通过这项测试。

违反此安全性法规的货物,将被认为是违法。违法者将可能被判不超过6个月的入狱或不超过£5,000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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