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欧盟设定有关环保标签的新生态准则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2014年6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4/350/EU号决议,为纺织品订立欧盟环保标签(Ecolabel)新生态准则。这项决议将废除第2009/567/EC号决议,后者所载的规定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在欧盟,业者是否使用环保标签并无强制规定。不过,纺织品及服装生产商若要使用环保标签,必须遵照委员会决议列出的准则,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新决议采纳了一些过渡条文,以便在旧准则下获发环保标签的生产商或进口商适应新准则。根据旧决议所列准则颁发的欧盟环保标签许可证,在新决议采纳日期后12个月内仍可使用。
有关产品组别(即纺织品)的范畴已被扩大,现在涵盖纺织服装及配件、在室内使用的纺织品、产品包含的非纤维部件(例如拉链及钮扣),以及用来清洁或抹干表面的织物产品。
另一方面,用完一次即弃的产品,以及铺地用品,都被排除在决议涵盖的范畴外。包含电气装置的服装、织物及纤维也被排除。确切的产品范畴,参见新决议第1条。
对纺织品发出欧盟环保标签的准则及有关评核规定,载于决议的附件。这些准则及评核规定关乎纺织品的物料成分、化学配方、生产场地及适用性,自决议采纳日期后4年内有效。
决议列出和多种常用纤维有关的规定,包括生产标准、农药限制及追溯要求。这些纤维包括棉、羊毛、弹性纤维及聚酯纤维等。这些规定只适用于占产品总重量5%或以上,并不构成垫料或衬里的纤维。
决议还列出规定,限制某些化学品的用途。决议并载有和纺纱、织物成形、预先处理、染色、印花、最后加工、纺织制成品剪缝整烫等程序有关的准则。
决议附录1载有管制物质清单,列明制成品以及该产品的生产配方所含有害物质的限值。此外,制成品不得含有超过0.1%的高度关注物质 (见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的候选物质清单)。0.1%上限适用于单件纺织品或一件复杂纺织品中任何同质部分。
附件列有更多准则,涉及印染及最后处理程序中有害物质的替代品。此外,并有关于洗水、烘干、能源效益及排放物处理等的规定。决议也列出和制成品部件及配件(例如填充物、涂层、薄膜、拉链和钮扣)有关的准则。
决议规定,生产场地必须遵守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工标准,保障工人权益。决议也对牛仔布的喷砂处理工序设定限制。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