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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GHS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菲律宾GHS执行情况:

部门

运输和通信部(DOTC
农业部:农药肥料管理局(FPA
劳工就业部(DOLE):职业安全及健康中心(OSHC
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BPS
环境自然资源部(工业化学品)

主要立法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OSHS
有毒物质和有害核废料法 1990(共和法 No. 6969)和相关法规条例(1992
菲律宾消费者法(共和法 No. 7394
家庭危险法(总统令 No. 881

GHS实施历程(所有领域)

2004年国家GHS实施委员会成立。
在2005-2007年期间,菲律宾作为试点国家参加了联合国训研所/劳工组织全球统一制度能力建设方案。
完成运输、农业化肥、作业场所化学品和消费产品等领域的现状与差距分析。
2005年进行了理解性试验培训。
为实施GHS的立法正在进行中。
2009年5月25日,为采取和实施联合国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系统的GHS联合管理规则(GHS JAO)经八个参与GHS实施的政府机构批准。GHS JAO 需要执行机构起草或者修订他们各自实施的法则和法规(IRRs)或者部门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纳入GHS的条款。同时在采用GHS分类标准,标签和符合SDS要求过程中中,指定了GHS实施和协调政府机构的职责和责任。
-2009年一些GHS实施政府机构开展了GHS相关的活动,包括:
由贸易工业部(DTI)(通过投资董事会(BOI))和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通过环境管理局)举办的提升意识和能力建设的活动;
-在研讨会上准备GHS实施的实施法则和法规草案(IRR)。草案由劳工部(DOLE)(通过工作环境局(BWC)),职业安全和健康中心(OSHC)准备,同时OSHC也举办了一些GHS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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