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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ST標準修訂塑化材料中鄰苯二甲酸鹽的含量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日本玩具安全標準(ST-2002第十版)於2011年8月23日就玩具化學屬性的內容做了新的修訂,修訂後指定玩具的塑化材料中鄰苯二甲酸鹽的含量與新的《食品衛生法》保持一致。
    ST標準對鄰苯二甲酸鹽含量的新要求概括如下:
    1.塑化材料包括聚氯乙烯(PVC), 聚氨基甲酸乙酯(PU)和橡膠;
    2.指定玩具中,DEHP,DBP或BBP的含量不得超過塑化材料總量的0.1%;
    3.(指定玩具的)直接與嬰兒口部接觸的部分,DINP,DIDP或DNOP的含量不應超過塑化材料總量的0.1%;
    4.(指定玩具的)不直接與嬰兒口部接觸的部分,DINP的含量不應超過主要由PVC合成的人造樹脂總量的0.1%;
    5.含PVC的人造樹脂不可用於橡皮嬭頭或咬牙膠;
    6.供6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非指定玩具,DEHP的含量不應超過PVC合成的人造樹脂總量的0.1%;
    7.玩具中直接與嬰兒口部接觸的部分,DINP的含量不應超過主要由PVC合成的人造樹脂總量的0.1%;
    8.鄰苯二甲酸鹽的測試方法也根據食品安全法中含PVC材料和不含PVC材料的不同測試方法做了修訂。
    該修訂對於2011年8月23日之後收到的ST申請已開始生效。對於2011年9月5日之前收到的申請,現行有效規定仍適用。
    2011年8月10日採用的“臨時措施”隨著該ST標準修訂條款的執行已作廢。在“臨時措施”作廢後,已經收到的申請和目前正在進行測試的申請都仍然有效。STC根據“臨時措施”發行的測試報告,仍受ST Mark項目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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