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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车进入日本市场的一般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商务部童车出口技术指南 字号: [ ]

童车进入日本市场,并没有特别的强制性法令进行技术安全管制。然而,对于儿童推车和儿童自行车,日本消费者产品安全协会和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分别制定了相关的技术安全标准——CPSA 0001:2004《日本婴儿推车安全技术和测试方法》,CPSA 0002:2003《日本婴幼儿学步车安全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JIS D9302-2008《日本幼儿自行车技术标准》和CPSA 0012:2001 《日本幼儿用三轮车认定基准及基准确认方法》。但对于部分产品,日本早已推出了SG 标志制度,用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SG是“安全商品”(Safety Goods)的缩写,是由日本财团法人制品安全协会制定的。对于有可能对人的身体或生命带来危害的制品,在构造、材质、使用方法等方面,财团法人制品安全协会以专业人士、消费者、制造业者、销售业者、测试研究机关、政府机关等的各种意见为基础,编写了安全制品所必需的基准。加施有SG 标志的产品,证明其原材料中绝对不含或只含有极少量的有害物质,对消费者的健康不会带来伤害,并保证该产品的使用安全。SG 标志制度除了要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外,还要求在产品发生事故时,制造商和销售商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善后处理,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对于附有 SG 标识制品的缺陷所导致的人身事故,制品安全协会和损害保险公司签订了生产物赔偿责任保险。已引起的被认定的人身事故,对其事故原因,被害程度实行损害赔偿。被害者一人的最高赔偿额度为1亿日元。以及,对于死亡,致残等重大的伤亡事故,制品安全协会将先赔偿60万日元。(但是,对于事故原因是由消费者的过失引起的不予赔偿).

目前,SG标志制度只是一种自愿性的质量保证标志。在日本,适用SG标志的婴幼儿用品包括:婴儿推车、钢管式婴儿摇篮、婴儿学步车、秋千、婴儿用背带、滑梯、防止婴儿移动的栅栏、幼儿用球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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