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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1. 日本有关电动自行车立法标准

日本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标准系根据“道路交通法”订立,并直属警察部门管辖。

日本的道路交通法明确:“自行车”系指凡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轮子并有踏脚或手把(包括装置助动的电动机,但不包括车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并有别于配备有协助人力驱动的原动机(Prime Mover)的残障人使用的轮椅、助步车以及儿童用车辆。

日本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明确:

(1) 用于协助人力驱动的电动机使自行车行驶速度不超过24km/h,其助动功率的比例须符合相应的速度范围,速度低于15km/h并低于24km/h。助动功率比=1-【速度(km/h)-15】÷9。当自行车行驶速度大于24km/h,所用电动机即无附加助动力。电动机的结构应不易被变更以保证符合行驶速度规范的标准。

(2) 采用电动机助动的电动自行车运行功能应平稳,保证车整个运行期内不出现故障。

2. 日本电动自行车相关法规的说明

日本的交通法规对要求的电动助力车助力比和速度之间的关系是:

(1) 速度低于15km/h时,助力比(AssistRate)小于1:1;

(2) 速度大于15km/h并小于24km/h范围,助力比随速度增加而降低,当速度超过24km/h时,电动机功率为零。

日本规定电动助力车助力比和速度之间相互关系标准值的依据是:日本工业标准(JIS)中以公认的自行车速度15km/h及运动型自行车速度24km/h为依据,设定助力比最高值为1:1系基于认为车辆必须采用人力为主要驱动才能认做自行车。

在高速范围时,低助力比的目的是限制速度使之不能过高,以防止车速达到24km/h时,驱动力出现突然而车辆剧烈地改变。

这些运行标准系通过对世纪地自行车使用条例,以及道路交通环境等确定。诸如:一般较窄的道路、自行车与行人共用通道等,这些状况将继续对日本独特的道路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对于出口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和助力比,日本法规明示应按不同国家交通环境订定。

关于电池和电动机的输出功率,日本至今尚无有关电池和电动机输出功率的规定标准。由于电动机助力比和最高速度事实上早已确定,因此如无适当的理由,电池的输出不可能增大。

3. 车辆审定系统

在日本,车辆的审定由全国公共安全委员会实施,以保证电力助动车符合法定标准。

车型审定有关项目归纳为:

(1) 定型的设计和性能与普通自行车相同。

(2) 定型的设计和性能与电动助力车相同,助力比由公共检测机构公布测定结构。

(3) 废品的生产与制造一致性。

(4) 结构需不易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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