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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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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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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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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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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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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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饲料法规组成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美国饲料监管法规主要以法律(Acts) 、规则(Regulations)、指导文件 ( Guidance to Industry) 或指南(Guide) 3 种形式存在。其中法律和规则是饲料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法规条款,而指导文件或指南均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仅供饲料企业和监管者在贯彻实施法规时参考使用。
1、饲料监管法律
美国国会颁布的饲料监管相关法律有《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饮食补充剂保健与教育法》(DSHEA) 、《营养标签和教育法》(NLEA) 、《紧急状态畜禽饲料补偿法(1998)》等。其中 FDCA的监管范围包括人和动物食用的物质、药品和化妆品,是美国国会颁布的与饲料监管最直接、最相关的法律依据。FDCA的前身是1906年国会通过的《纯净食品和药品法》,伴随1937年的“磺胺酏剂药物安全事件”和1960年的“反应停”药物安全事件, 美国国会对 FDCA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特别是重点加强了安全管理、标签广告和新药审批的管理。目前,FDCA的组成条款逐渐完善,其组成内容包括短标题、定义、禁止和处罚、食品、药品和器械、化妆品、一般权力、进出口及其他条款,其中与饲料产品紧密相关的有新型兽药管理、加药饲料生产执照的申请管理和进出口管理条款等。
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DSHEA,确立了食品类目的新分支“饮食补充剂”,包括除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以外的多种植物产品和多成分的组合产品。该法规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将饮食补充剂作为“食品添加剂”或“药品”的监管模式,尽管 1996年FDA( 61CFR17706) 公布声明,DSHEA不适用于饲料和宠物食品,但市场上生产经营的饲用饮食补充剂或饲料补充剂,仍须遵照DSHEA和FDCA相关法律条款。
1990年通过的NLEA规定,所有包装食品都须带有营养标签,同时规定了标签的排版和内容,要求食品的所有保健说明都须与美国健康福利部所用专业术语相一致,饲料产品的标签管理遵循NLEA。而《紧急状
态畜禽饲料补偿法( 1988 年)》包括家畜紧急援助条件的确定、援助方案、商品信贷公司作用、援助利润的限制等方面法律条款。当有任何州或州内的地区因为发生疫病、虫害、洪水、干旱、火灾、飓风、地震、暴风雪、或其他自然灾害而出现危机时,为了保存和维持这些地方的家畜, 农业部须遵照该法提供紧急饲料援助,并确定援助方案。
2、饲料监管规则
美国农业部(USDA) 是美联邦饲料工业监管的行政主体之一。针对饲料产品在各州间流通的管理、动物源性饲料进出口管理等方面,农业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则,具体包括动物饲料的运输管理规则、饲料运输工具管理规则、有机饲料管理规则、血粉和肉骨粉等动物副产品进出口管理规则等。而FDA遵照 FDCA,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的加药饲料和添加剂的管理规则,这些管理规则条款主要集中在《联邦法规法典》第21篇“食品与药品”的第1节E分节“兽药、饲料及有关产品管理规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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