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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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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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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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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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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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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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果蔬标准体系特点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大 中 小 ]
欧盟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该体系以深入到食品生产全过程的法律法规为主,辅之以严密的食品标准,具有强制性、实用性和修订及时的特点。欧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果蔬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数量较多, 贯穿于整个标准体系的每一个部分,由于技术法规具有立法性,在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及环保要求方面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因此技术法规是对企业行为起到指引作用的一个主要的法律规范。欧盟技术标准是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由公认的机构批准,供共同和反复使用的非强制性实施的文件时对技术法规的有效补充。尽管从理论上讲,技术标准本身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性质,但一旦与技术法规相配套而成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后,其强制性质也就不言而喻了。另外,根据体系统计表的发布年代分析,欧盟现行的果蔬标准绝大部分是90年代以后制定和修订的,其中修订的标准是欧盟根据果蔬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对原标准做出的部分修改,所以原标准中未修改的部分仍有效,应保留。
整个体系的标准总数共128个,其中技术法规包括强制执行的果蔬食品卫生标准,果蔬食品试验、检验、检疫方法标准,果蔬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标准,果蔬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标准,特定食品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6个部分的内容,共48个,占整个体系的标准总数的37.5%。技术标准包括果蔬食品理化检验方法标准、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检验方法标准和食品加工机械卫生安全标准三个部分,共80个,占整个体系标准总数的62.5%,略高于技术法规的数量。
第一个部分是涉及果蔬食品卫生方面的标准,主要是果蔬食品中农药残留、微生物、生物毒素、添加剂、有害金属、非金属及化合物几个方面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和与食品接触材料的卫生标准,共25个,占整个体系标准总数的19.5%,这部分均为技术法规,可见欧盟对果蔬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重视。其中,果蔬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2个,它是技术法规中数目较多的部分,占整个体系标准总数的9.4%,法规中农药、杀虫剂残留限量规定十分详尽,收录了大约40种果蔬中的78种农药的残留限量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标准5个,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7个,果蔬食品中有害金属、非金属及化合物限量标准1个,它规定了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大限量。第二个部分是果蔬食品、试验、检验、检疫方法标准,包括微生物检验方法、理化检验方法、毒理学评价方法和食物中毒诊断的标准,共77个,是6个部分中标准数量最多的部分,占整个体系标准总数的60.2%。这一部分技术标准居多,理化检验方法标准59个且均为技术标准,是该体系中技术标准数目最多的部分,占整个体系标准总数的46.1%,其中果汁和蔬菜汁理化测定方法较全,共32个,占整个体系标准总数的25%,农残检测方法 3个,黄曲霉素测定方法(EN12955-1999)1个,有害金属、非金属及化合物测定方法12个。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检验方法标准18个,占整个体系标准总数的14.1%,其中技术法规3个,技术标准15个。突出反映了欧盟对果蔬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和与食品接触的材料不仅制定了强制性的法规,而且提供了相应的检测方法。
第三个部分是果蔬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标准,共4个,且均为加工和销售方面的技术法规,可见欧盟十分重视对食品加工过程和销售过程的要求。
第四个部分是果蔬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标准,不包括包装产品标准,它是技术法规中数目最多的部分,共13个,且均为法规,占整个体系标准总数的10.2%,表明欧盟注重食品标签部分的法规制定,这部分内容对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十分重要。
第五个部分的特定食品产品标准中只有特殊膳食品法规1个,为89/389/EEC,是欧盟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特殊营养用途食品法律的理事会指令。
第六个部分是上述5个部分中未包括的其他的食品安全标准,共8个,其中93/43/EEC是有关食品卫生的理事会指令;2001/449/EC是关于制定水果、蔬菜加工产品有关理事会指令,属技术法规;其余6个均是食品加工机械的安全和卫生要求,属技术标准,突出显示了欧盟对食品加工机械卫生要求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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