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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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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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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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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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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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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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儿童用品安全管理特殊法案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2015年12月14日,韩国技术标准院发布了一项儿童用品安全管理特殊法案,要求婴幼儿纺织品和皮革产品需要符合婴幼儿产品通用安全标准、《安全确认法案》(Safety Confirmation Act)和《供应商符合性声明法案》(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ACT)。该法案将于2016年6月4日正式实施。
1. 安全确认法案
所有婴儿纺织品(包括36个月大的婴儿用外衣、内衣、睡衣、鞋、袜、手套、帽子、包及其他婴儿用纺织品)都必须符合该法案要求(见表1),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取得KC标志才能在韩国市场上流通。
表1 对婴儿纺织品的要求
项目 |
限量要求 |
|
甲醛 |
20 mg/kg |
|
有机锡 |
DBT |
1.0mg/kg |
TBT |
0.5mg/kg |
|
偶氮染料(24种) |
30mg/kg(每一种) |
|
增塑剂 (DEHP, BBP, DBP, DINP, DNOP, DIDP) |
0.1%(总) |
|
阻燃剂(TDBPP, PentaBDE, OctaBDE) |
禁用 |
|
富马酸二甲酯(DMFu) |
1.0mg/kg |
|
总铅 |
涂层/染料/其他衬底:90 mg/kg 金属:300 mg/kg |
|
总镉 |
75mg/kg |
|
镍释放(所有金属部件) |
0.5 µg/cm2/week |
|
致敏性分散染料(22种) |
禁止 |
|
pH值 |
4.0-7.5 |
|
可溶性重金属(所有聚合物、纸衬底、颜料及图层) |
锑Sb: 60 mg/kg,砷As: 25 mg/kg, 钡Ba: 1,000 mg/kg, 镉Cd: 75 mg/kg, 铬Cr: 60 mg/kg, 铅Pb: 90 mg/kg, 汞Hg: 60 mg/kg, 硒Se: 500 mg/kg |
|
绳带 |
符合要求 |
|
小部件 |
张力测试后不产生小部件 |
|
磁铁 |
≤50 kG2mm2,并符合小部件要求 |
|
尖端和锋利边缘 |
无尖端和锋利边缘 |
2.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法案
婴幼儿纺织品和皮革产品需要符合《供应商符合性声明法案》附件1(皮革产品)和附件15(纺织品)的要求(见表2)。生产商/进口商应依据《供应商符合性声明法案》,通过自我测试或第三方(通过ISO 17025认可的实验室)测试对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婴儿皮革产品包括36个月大的婴儿用外衣、内衣、睡衣、鞋、袜、手套、帽子、包等;儿童纺织品和皮革产品还包括直接接触皮肤的内衣、睡衣,以及间接接触皮肤的外套、床上用品和其他产品(如背包)。
表2 婴幼儿纺织品和皮革产品安全要求
项目 |
要求 |
||
婴儿(<36个月) |
儿童(≥36个月,≤13岁) |
||
甲醛 |
20 mg/kg |
75 mg/kg |
|
氯化酚PCP |
0.5 mg/kg |
5.0 mg/kg |
|
六价铬 |
0.5 mg/kg |
3.0 mg/kg |
|
偶氮染料 |
30 mg/kg(单) |
||
富马酸二甲酯DMFu |
0.1 mg/kg |
||
邻苯二甲酯(DEHP, BBP, DBP, DINP, DNOP, DIDP) |
0.1%(总) |
0.1%(总) |
|
有机锡 |
DBT |
1.0mg/kg |
—— |
TBT |
0.5mg/kg |
1.0 mg/kg |
|
总铅 |
涂层/染料:90 mg/kg 金属/其他衬底:300 mg/kg |
||
总镉 |
75 mg/kg |
||
镍(所有金属部件) |
0.5µg/cm2/week |
||
可溶性重金属 (婴儿用品的所有化学纤维/纸质基材,染料和涂层;可以放进口中的儿童用品) |
锑Sb: 60 mg/kg,砷As: 25 mg/kg, 钡Ba: 1,000 mg/kg, 镉Cd: 75 mg/kg, 铬Cr: 60 mg/kg, 铅Pb: 90 mg/kg, 汞Hg: 60 mg/kg, 硒Se: 500 mg/kg |
||
磁铁 |
磁通量≤50 kG2mm2,符合小部件要求 |
||
小部件 |
拉伸测试后不得产生小部件 |
||
绳带 |
符合相关要求 |
||
尖端和锋利边缘 |
无尖端和锋利边缘 |
3.安全质量标签法案
除了婴幼儿纺织品和皮革产品,14岁以上儿童纺织品和皮革产品需要符合《安全质量标签法案》的附件1(家用纺织产品,见表3)和附件3(皮革产品,见表4)。生产商/进口商应依据《供应商符合性声明法案》,通过自我测试或第三方(通过ISO 17025认可的实验室)测试对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表3 安全质量标签法案附件1:家用纺织品
项目 |
要求 |
|
|
直接接触皮肤得服装(如内衣) |
床上用品和其他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如外套) |
甲醛 |
75 mg/kg |
300 mg/kg |
pH值 |
4.0 – 7.5 |
4.0 – 9.0 |
偶氮染料(24种) |
30 mg/kg |
|
有机锡TBT |
1.0mg/kg |
|
富马酸二甲酯DMFu |
0.1mg/kg |
|
镍(仅适用于长期接触皮肤的产品或部件) |
0.5 µg/cm2/week |
|
阻燃剂(TDBPP, PentaBDE, OctaBDE) |
禁止 |
|
致敏性分散染料(22种) |
禁止 |
表4 安全质量标签法案附件3-皮革产品要求
项目 |
要求 |
|
直接接触皮肤得服装(如内衣) |
床上用品和其他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如外套) |
|
甲醛 |
75 mg/kg |
300 mg/kg |
氯化酚PCP |
5.0 mg/kg |
|
六价铬 |
3.0 mg/kg |
|
偶氮染料(24种) |
30 mg/kg(单) |
|
有机锡TBT |
1.0mg/kg |
|
富马酸二甲酯DMFu |
0.1mg/kg |
|
镍(长期接触皮肤的产品或部件) |
0.5 µg/cm2/week |
4.标签要求
出口至韩国的纺织品和皮革产品都需要加贴韩语版的“KC mark”;如果用韩语描述生产商和产品型号名称,则可使用英文代替。
纺织品标签信息:
——规格和成分;
——护理说明;
——销售商名称和联系电话;
——原产国;
——尺寸(建议);
——生产日期/批次/产品型/条形码(可追溯产品)。
皮革产品标签信息:
——产品名;
——材质;
——尺寸;
——生产日期;
——生产商名称;
——进口商名称(仅进口产品);
——认证机构地址和电话号码(含区号);
——原产地;
——产品护理说明。
5.警告语(韩语)
(1)警告婴幼儿产品有“小部件”(即使通过了小部件测试):
“注意!脱落的小部件可能会导致婴幼儿窒息”
“주의! 작은 부품이 탈락되면 삼킬 수 있음”
(2)未通过小部件测试的儿童用品必须有以下警告语:
“警告!禁止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
“경고! 36개월 미만 사용금지”
(3)如果使用金属部件,则应提示防止生锈和接触皮肤:
“如果水洗会生锈”
“물 세탁시 녹이 발생할 수 있음”
“材料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
“체질에 따라 피부 알러지가 발생할 수 있음”
(4) 防火提示:
“接触火焰可能会燃烧”
“불꽃 접근시 불길이 옮겨 붙을 가능성이 있음”
(5) 针对“软质或合成材料”婴幼儿鞋:
“注意! 鞋可能会卡在电梯中”
“주의! 신발이 에스컬레이터 등에 낄 수 있음”
(6) 含DEHP, DBP, BBP, DINP, DIDP and DNOP超过0.1%的儿童用品应使用以下警告语:
“警告!邻苯二甲酸酯可能会迁移,请不要放在口中!”
“경고! 입에 넣으면 프탈레이트계 가소제가 용출될 수 있으니 입에 넣지 말 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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