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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水产品质量分级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欧盟自1962年建立共同市场以来,就开始强制执行新鲜蔬菜、肉类、蛋类等农产品的质量分级标准。1970年制定发布了《欧共体理事会规则第2455/70号-一些新鲜和冷藏鱼的共同市场标准》,其中包括了少数鱼产品依据鲜度和规格的等级划分,以后每1~2年进行修订补充,标准内容越来越详细、越科学,直到1976年被《欧共体理事会规则第103/76号-一些新鲜和冷藏鱼的共同市场标准》替代,而后为了适应市场发展和贸易改变,又被1996年修订的市场标准替代。可以看出,欧盟对水产品等级标准的修订非常及时和频繁,这反映了该组织对水产品等级标准现时有效性的高度重视;同时,欧盟水产品共同市场标准的制定依据同阶段水产品市场共同组织的要求,能够很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贸易需要,保障消费者买到合格的产品,这些都值得中国借鉴。
   《欧共体理事会规则第103/76号-一些新鲜和冷藏鱼的共同市场标准》中水产品质量分级的内容较简单,仅制定了11种海水鱼的销售标准,包括鲜度和规格2个分级要素,鲜度分别从外观、状态和气味3个方面进行规定,再具体到皮、眼、腮、肌肉等要素,最终将水产品分为特级、A级、B级和不合格产品。欧盟规则是从正面描述产品特征,每一级对应具体哪些特征,这与中国标准相似。欧盟规则中还提到成立贸易组织,并指定专门的感官评价专家对水产品进行鲜度判定,这保障了规则的有效执行。所有产品的鲜度等级划分是统一的,而不同种类产品的规格划分不同,按照“条/Kg或Kg/条”来计算,大体分为“规格1、2、3、4、5”。其后标准修订,对产品种类和等级划分都有补充,直到1996年被第2406/96号规则替代。

《欧共体理事会规则第2406/96号-一些水产品的共同市场标准》标准较1976版更先进,首先是标准中规定的水产品种类增多,包括海产鱼、甲壳类、头足类和贝类4大类,而且产品形态也不是仅限于新鲜和冷藏产品,还包括熟制品。分级要素同样包括鲜度和规格2个要素,各种产品鲜度又从不同方面进行规定,分为极优、A、B等级和未达标,但没有对螃蟹、大扇贝和欧洲峨螺3类产品进行鲜度分级。鱼类的规格分级大多是按照“条/Kg或Kg/条”,而虾、蟹、扇贝和螺类产品则是根据外壳的宽度进行分级,并且制定最小规格限制,而且规则分别对适用的每一种产品进行规格等级划分。

 

               欧盟《共同市场标准》中水产品鲜度等级划分情况

产品分类

商品种类

分级要素

等级划分

白鱼

鳕、鲑、欧鯿、琵琶鱼、牛眼鲷、黑棒鲈、康吉

鳗、黑海鲂、鲻、鲆鲽类、鳎、叉尾带鱼

皮肤、粘膜、眼睛、腮、腹膜、腮和腹腔的气味、肉质、血管(仅琵琶鱼)

极优、A级、B级、

未达标

 

青鱼

长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大眼金枪鱼、非洲

鳕、欧洲沙丁鱼、大西洋鲭鱼、日本鲭鱼、竹荚鱼、凤尾鱼、黍鲱鱼

皮肤、粘膜、肉质、腮外物、眼睛、腮、腮的气味

极优、A级、B级、

未达标

 

鲨类

角鲨鱼、鳐

眼睛、外观、气味

仅鳐:皮肤、肉质、外观、腹部

极优、A级、B级、

未达标

头足类

乌贼

皮肤、肉质、触须、气味

极优、A级、B级

甲壳类

 

 

挪威龙虾

最低要求、带壳虾或深水虾外观、去壳过程中和去壳后的肉质、断节、气味

外壳、眼睛和腮、气味、肉质

极优、A级

 

 

极优、A级、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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