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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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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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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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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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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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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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协定的其他原则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一、等效放和相互承认原则
1、技术法规的等效
如果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可以满足本国政策目标,那么技术法规的等效就有利技术转让、节约成本、保护消费者利益。
2、相互检测的费用
正如前面谈到,验证符合技术法规可以阻碍国际贸易。特别是如果产品欲出口至多边市场,可能被多方检测。制造商还可能面临检测专家的不同测试程序、官僚作风,或者甚至是贸易保护主义团体,对测试程序干涉等诸多困难。无论是何原因、程序和方法上的区别明显增加了制造商的用于多边市场的销售费用。
3、合格评定程序的相互承认原则
如果出口商只需检测一次巳检测结果被所有市场认可,那么其费用就会大幅降低,这有利于缩短进出口检验时间,提高边检程序效率。
二、透明性原则
透明性原则是WTO/TBT的基石,是公平竞争的有效工具,是可预见性的具体体现。其核心内容是建立通报咨询制度和设立国家咨询点。
1、通报
(1)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告
以下两种情况成员必须通报:a、如果相关的国际标准、导则或建议不存在,或者拟定和采用的技术法规或程序与相应的国际标准、建议导则的技术内容不相符;b、如果该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给其他成员的贸易产生了明显的影响。(Article2.9和Article5.6)法规草案应通报给世贸组织(WTO)秘书处,正式采用前60天内征询其他成员意见。在出现危及安全、健康、环保等紧急情况时,这一时间可以缩短(Article 2.10和 Article 5.7)。
(2)有关协定的执行和管理情况的通告
每个成员须及时通报该协定的执行情况,书面声明应包括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指令等,以确保协定条款得以执行;登载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草案和最终文本的出版物名称;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起草时间的书面说明;以及Article10中建立咨询点的名称和地址。
(3)双边和多边协定
根据Article 10.7,成员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在对贸易上有明显影响的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达成的协定,应通过WTO产品秘书处向其他成员通报协定内容,并附简要说明。
(4)良好行为守则
中央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机构和区域性机构均可加入本守则。各标准化机构承认或退出守则时,均应通知日内瓦ISO/IEC信息中心。一年至少两次通告其工作计划以及计划的详细内容。
2、咨询点
为落实通报制度,每个WTO成员组建立一个国家咨询点,该咨询点能回答其他成员或成员境内有关方面的所有合理询问。咨询点通常是政府代理机构,但也可赋予私立机构相关职能。强制设立咨询点对发展中国家相当重要。从某种程度上讲,它一方面是发展中国家成员贯彻TBT协定的第一步,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能从其他成员的咨询点获取影响其贸易利益产品的国外法规和标准。
3、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最后,透明性原则通过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得到保障。这使得WTO成员可咨询该协定的具体操作事宜。委员会每年举行两到三次会议,并能根据需要建立工作组,执行指定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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