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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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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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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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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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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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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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的表现形式
发布日期: 2014-09-24 字号: [ 大 中 小 ]
从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的表现形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技术法规
根据WTO/TBT规定的原则,技术法规分为两种:一是正式技术法规(政府强制执行的),如法律(议会颁布)、命令(政府批准发布)、部门建议(政府各部门批准发布)、各种权力机构发布的条例、地方政府发布的条例;二是事实上的法规,如由某些机构发布的指示、指南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又不得不执行的文件。比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消费产品安全法》,德国的《设备安全法》等。
(2)标准
许多发达国家利用其技术优势,制定较高的技术标准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既有产品标准,又有检验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品标准,也有农产品标准。例如:法国规定纯毛的服装,要求含毛量85%,而比利时规定为97%,德国为99%,这样,法国羊毛织品在比利时和德国就很难适销。
(3)合格评定
有些国家为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当借用技术标准等措施达不到保护的目的时,就会在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上设置重重障碍。利用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繁琐的操作环节,增加额外的成本。例如,我国向日本出口的大米,检验农药残留项目逐年增加,从1994年的56项增至1995年的64项,1996年81项,1997年91项,1998年104项,到2003年的147项。就目前来讲,国际贸易中反应最强烈的障碍有4种:绿色壁垒、安全壁垒以及信息技术壁垒,包装和标签,他们或者以标准的形式出现,或者以技术法规的形式,或者以合格评定、检验检疫的形式出现,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
(1)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是禁止贸易的措施,是各国基于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所作的各种规定演变而成的贸易壁垒,保护范围广、保护力度大。比如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际环保法规、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
(2)安全壁垒
安全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和国家安全为理由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止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如美国的《冷冻设备安全法》、日本的《劳动安全与健康法》等。
(3)包装、标签
一些国家对商品的包装和标签作了苛刻的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否则不准进口或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讲,要把本国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包装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包装能否满足环保要求,已成为贸易谈判的一个重要条款和筹码。标签是商品上必要的文字、图形和代号。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尽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因而,对进口商品,特别是消费品的食品标签作了严格的规定。例如.澳大利亚就因为我国南京一家化工厂的白油产品包装规格高为900cm,与他们的包装规格914cm不符合,以不便于流通周转为由退货。
除以上三种主要的壁垒形式以外,还存在以下几种形式:计量单位制、物品编码、商品的品种、规格、花色、款式和其他外观要求、国家和地区不同的风俗习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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