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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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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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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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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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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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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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内的手持电动工具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对指定产品执行的一种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监委)制定和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录,制定发布标志、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证证书的要求,指定承担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由指定认证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任务,向获证产品颁发CCC认证证书;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确保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认证不得进入本行政区域内等一系列手段来实现的。
1、 产品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是首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根据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1C-014:2007,须进行CCC认证的电动工具的产品范围涵盖了用手握持操作的、装有电源线(含带电源箱或电动机-发电机组)并内装电源开关的、由电动机或由电磁铁作动力来驱动的各类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大于50 V但不超过440 V,电源频率为工频或直流,但不包括中频电动工具和防爆电动工具。
2、 技术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CCC认证对产品的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制定了强制性的技术要求。实施规则CNCA-01C-014:2007中对手持式电动工具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申请单元、型式试验、工厂审查、认证批准和认证后监督以及标志具体使用、认证变更、认证扩展、收费等技术要求给出了详细的规定;该实施规则是认证机构实施认证、认证申请人申请认证和地方执法机构对特定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基本依据文件。
手持式电动工具产品的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手持式电动工具CCC认证的产品类别及适用标准见下表。
序号 |
产品类别 |
适用标准 |
1 |
电钻(含冲击电钻)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6-2007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2 |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2-2005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3 |
电动砂轮机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3-2007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4 |
砂光机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4-2005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5 |
圆锯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5-2007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6 |
电锤(含电镐)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7-2005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7 |
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13-1992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8 |
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8-2005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9 |
攻丝机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9-2005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10 |
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11-2005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11 |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12-2007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12 |
电链锯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14-2007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13 |
电刨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10-2007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14 |
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15-2007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15 |
电木铣和修边机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17-2005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16 |
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
安全:GB 3883.1-2005,GB 3883.18-1995 电磁兼容:GB 4343.1-2003,GB 17625.1-2003 |
3、 随整机测试的零部件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的承认
对于电动工具的器具开关、不可拆线插头、电源线、干扰抑制电容器、隔离变压器、换向器等需随整机测试的关键元器件,若取得了符合以下条件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即可被CCC认证承认,免于进行单独测试:
经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经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认可的认证机构按与整机相同的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认证出具的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国家认监委指定承担CCC认证任务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认可范围内的测试报告;且相应零部件认证的检测标准与CCC认证实施规则中对应的标准必须一致。
4、 持CB证书申请CCC认证的认可
我国作为IECEE-CB组织的成员,向IEC承诺在我国推行强制性合格评定活动中,认可IECEE-CB成员组织出具的我国所加入的标准目录内的CB证书(限安全标准,EMC除外)。
认可CB证书的基本原则
电动工具CCC认证仅认可我国加入IECEE-CB体系的标准目录内的CB证书,即“国际标准与认证”栏目下“CB体系”中提及的54项标准中的48项。认可CB证书时,即便CB报告附有国家差异的试验内容,但认证机构也保留对样机核查及补做国家差异的权力,认证机构还保留对CB报告中关键部件复查的权力。CB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CB报告和CB证书中的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商和生产厂必须与申请CCC认证的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商和生产厂一致(或覆盖)。CB证书的申请人与CCC认证的申请人原则上一致;若不一致,CCC认证申请人应提供CB证书持证人(申请人)的授权书。CB报告所依据的标准版本的内容,应能覆盖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否则对于我国标准的差异应补测。
单元划分、送样及试验
申请单元的划分原则上按CB证书覆盖的型号划分。但若明显划分不合理、与CCC认证实施规则不同时,则采用CCC认证的单元划分原则划分同一型号的产品。仅生产厂不同时应划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凡以CB证书申请的产品原则上均应送一台样机进行核查。如为同一CB证书覆盖的系列机,则需提供一台代表样机。
核对CB报告中所列安全件清单与样机的安全件。诸如参数和型号等不符,则视情况要求送元器件样品进行试验。严重不符时,不能认可CB报告。CB报告中的安全件仅随本证书的整机认可,不得借用到CB报告以外的其他型号的产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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