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产生的背景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WTO及其前身GATT的基本宗旨中均强调各成员(或缔约方)处理贸易和经济事务的联系方面,应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各成员内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 以及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目的, 导致大幅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并对上述目的作出积极贡献。
上述宗旨决定CATT和WTO以协调和处理各成员(缔约方)之间贸易关系为主线展开各项工作。其中首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制定规则”。
WTO (或GATT) 既是一个场所,又是一个规则。 它是各成员 (缔约方) 贸易政策讨价还价的场所,其中既包括关税减让等规则,也包括除关税以外的市场准入条件。
纵观GATT的8轮谈判,我们可以看到,在从1947~1961年陆续举行的GATT前5轮谈判达成数以百计的双边协议, 基本上都是围绕增加关税减让的货物项目和降低关税税率的双边协议。 到1964年开始举行的第6轮谈判(“肯尼迪回合”)才第一次开始涉及非关税措施谈判, 即美国提出的海关估价制度及有关各国提出的反倾销法,最终达成《反倾销协议》并于1968年7月1日起生效。
然而,就在这期间, 欧共体在非关税贸易壁垒方面最先意识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严重性。欧共体认为各种各样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及政府行政规章会给国际贸易造成巨大障碍,并于1969年通过了《消除商品贸易中技术壁垒的一般纲领》。 欧共体的这一行动引起了美国的关注乃至震惊。美国深怕在与欧共体的贸易活动中受其筑起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于是,在美国的建议下,1970年GATT成立制定标准和质量认证方面的政策工作组,拟定防止贸易中技术性壁垒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协定(草案)》(GATT/TBT协定)。 该草案经1973年开始的GATT第7轮谈判(“东京回合”) 的反复讨论, 于1979年签署,1980年起正式生效,成为“东京回合”达成的 9项非关税壁垒协定之一。该协定由于可操作性等问题, 在1986年开始的GATT第8轮谈判(“乌拉圭回合”)中又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在内容、结构和可操作性方面作了较大改进,并明确作为《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的一部分,于1994年在马拉喀什会议上作为 “多边协定” 正式签署生效.改称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协定),是WTO各成员必须遵守的协定之一。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