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新兴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不可掉以轻心
发布日期: 2015-05-05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字号: [ 大 中 小 ]
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经济增长趋缓,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中东、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消费能力不断增长,逐渐成为我国出口商品的重要市场。而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发展中国家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逐渐趋严,针对各类消费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标准频频出台,已成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来源,对我国出口产业发展的影响日益突出,并呈现出以下三大特征:
技术性贸易措施“前置化”特征明显。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和技术水平有限,难以独自开展全面有效的进口监管,因此,依托第三方机构或权威部门提前介入进口商品的品质管控成为不少国家的选择。如埃及、肯尼亚等发展中国家消费品进口量较大,但因低价商品大量涌入,质量不容乐观。为此,埃及等国相继出台了“装运前检验”规定,要求进口商品必须提前经过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或出口国官方的品质检验并提供证书,“前置化”特征明显,其主管部门则主要负责在商品到港后核查检验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安卫环”成为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注核心。从近年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来看,“安全、卫生、环保”成为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目的。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接触产品、涉及能效控制的家用电器以及存在人身伤害隐患的儿童用品等敏感商品成为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对象。如根据WTO官方数据统计,2012年以来,巴西、沙特阿拉伯等发展中国家针对塑料、陶瓷等食品接触产品出台的技术壁垒通报已达40例,发达国家和地区则仅发布了6例;而同期以“保护消费者”为关键词发布的通报也达到21例,其中发展中国家为17例,占比八成。
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步伐明显加快。由于发达国家技术优势明显,在消费品风险评估和质量管控上成效显著,不少发展中国家在制定法规和标准的过程中选择了直接引用或修改引用欧美法规或标准。以食品接触产品为例,欧盟于2004年出台的(EC)No1935/2004等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已得到发展中国家的高度认可。2012年以来,乌克兰、阿联酋、沙特等国家相继以欧盟法规为蓝本发布了各自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草案通报。欧盟ErP能效指令发布后,墨西哥、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发布了更加严格的电器能效法案,呈现明显的跟踪性。
随着质量意识的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日益严格是大势所趋,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兴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善:
第一、要切实提高出口风险意识。出口企业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外贸活动中加强与客户沟通,了解当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并与客户明确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进口国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商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当地要求,以免因小失大。
第二、将绿色环保作为企业实现新发展的契机。企业应及时根据市场要求的变化调整产品结构,从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选择、生产管理以及产品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全面调整,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加强对欧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解读。欧盟和美国是全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风向标,也是发展中国家制定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主要参考。因此,具备条件的企业应结合自身产品特点,加强对欧美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解读,并提前研究应对举措,争取走在市场前列。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