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市场准入 > 出口 > 重点出口产品 > 轻工纺织 > 儿童用品 > 俄罗斯

俄罗斯儿童护理用品的安全性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根据俄罗斯《少年儿童用产品安全技术规程》,俄罗斯市场上的儿童护理用品需要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儿童护理用品应当符合下列一般性的安全要求:

在水介质(蒸馏水)中测定出的毒性指数应当在70%至120%(含)的范围内,在空气介质中为80%至120%(含)。

水浸液pH值变化不应超过+-1.0。

2.乳胶、橡胶和硅酮弹性材料制成的奶头、奶嘴和卫生用品应当符合化学和机械安全性要求。

有损健康化学物质的析出量不应超过下列标准:

硅酮聚合材料制成的奶头、奶嘴试验中:

铅——不得检出;

砷——不得检出;

甲醛——不得检出;

甲醇——不得检出;

丁醇——不得检出;

三甲基硅烷醇——不得检出;

酚——不得检出;

锌——不超过1.0毫克/立方分米;

抗氧化剂(盐酸甜菜碱-2)——不超过2.0毫克/立方分米;

乳胶、橡胶制成的奶头、奶嘴试验中:

铅——不得检出;

砷——不得检出;

抗氧化剂(盐酸甜菜碱-2)——不超过2.0毫克/立方分米;

N-亚硝基胺(氯化亚甲基提取)——不超过10微克/千克;

N-亚硝基产物(人造树脂提取)——不超过200.0微克/千克;

福美锌(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不得检出;

邻苯二酸酐——不超过0.2毫克/立方分米;

酚——不得检出。

奶头和奶嘴内外表面应当平整光滑,在蒸馏水中煮开5次后不应发粘。

奶嘴应当有护罩。奶嘴环和奶瓶接合的强度应当不小于40牛顿。

儿童护理用的橡胶卫生制品应当经得起5次消毒并保持其外观完好,不应发粘。装满液体的制品(热水袋和其它类似制品)应当密封良好,不应漏水。橡胶卫生制品应当符合附件2的化学安全性要求。

3.如果没有规定产品的功能用途,塑料器皿和餐具不应当有尖锐的(割手的、刺人的)边缘。支承面上不得有浇口凸起。产品的保护装饰层应当耐湿。与食品接触的产品应耐1%的醋酸溶液和碱性肥皂溶液,可以加热至60+-5℃,在65至75℃水的作用下保持外观和色泽,不变形不裂纹。

瓶盖和其它类似产品应当保持其密封性,不漏水。产品的强度应当达到:产品装满水从120厘米高处坠落5次后无永久形变,裂缝、缺口和破损。

与食品接触产品的水浸液不得有气味、味道和颜色的改变。

塑料器皿和餐具应当符合附件1的化学安全性要求。

4.与食品接触的儿童商品中不得有1、2级危险性化学物质(包括铝、钡、硼、镉、钴、砷、铅)的迁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方法进行测定时,这些物质的迁移应当低于检出限量。

玻璃、玻璃陶瓷和陶瓷器皿中有害物质的析出量,在化学和机械安全性指标上不应高于下列数值:

铬——0.1毫克/立方分米;

锰——0.1毫克/立方分米;

铜——1.0毫克/立方分米;

钛——0.1毫克/立方分米;

锌——1.0毫克/立方分米。

盛热食的器皿和餐具应当耐热,温差95-70-20℃时不应破裂,儿童饮食用的瓶罐温差95至45℃时不应破裂,奶瓶温差65至25℃时不应破裂。彩釉陶瓷产品的耐热性不应低于115℃,非彩釉陶瓷产品——不低于125℃。

与食品接触的产品内表面涂层应当耐酸。玻璃器皿的内表面不得涂覆装饰涂层。

产品上不得有缺口、切口棱角、沾有玻璃碎片、切割和散落颗粒、透光切口和周围有裂缝的异物。

产品把手和装饰部件的安装应当牢固。玻璃产品把手承受的载荷应当相当于1分钟内提起把手时的产品容量。抓住把手抬起时,陶瓷产品把手一次承受的质量载荷应当两倍于加满水的产品的质量。

与食品接触的金属器皿和餐具的有害物质析出量不应超出下列标准:

抗蚀钢器皿和餐具:铁——0.3毫克/立方分米;镍——0.1毫克/立方分米;铬——0.1毫克/立方分米;3价锰——0.1毫克/立方分米。

铝制器皿,有蚀刻、石英和抛光内表面,包括有防焦结层——钛——0.1毫克/立方分米;铁——0.3毫克/立方分米;铬——0.13毫克/立方分米。

铝制器皿和餐具,有不锈钢包覆面:铝和铅——不得检出;铜——1.0毫克/立方分米;锌——1.0毫克/立方分米;铁——0.3毫克/立方分米;镍——0.1毫克/立方分米;铬——0.1毫克/立方分米。

白铜、锌白铜制成并有银或者金涂层的器皿和餐具:铅——不得检出;铜——1.0毫克/立方分米;锌­——1.0毫克/立方分米;镍——0.1毫克/立方分米;铬——0.1毫克/立方分米;锰——0.1毫克/立方分米;铁——0.3毫克/立方分米。

搪瓷铁器皿:硼、铝、钴、铅和砷——不得检出;镍——0.1毫克/立方分米;铬——0.1毫克/立方分米;锰——0.1毫克/立方分米;锌——0.1毫克/立方分米;钛——0.1毫克/立方分米。

5.金属卫生制品和日用百货制品有害物质的析出量不应当超过:铁——0.30毫克/立方分米;铝——0.50毫克/立方分米,铅——30.03毫克/立方分米。

金属卫生制品应当耐腐蚀。其把手和装饰部件、配件和涂层应当牢固固定。

6.如果产品的功能用途没作规定,塑料卫生制品和日用百货制品不应当有尖锐的(割手的、刺人的)边缘。

在65至75℃的水作用下卫生用品应当保持外观和色泽完好,不变形不裂纹。擦拭产品时涂料不应被擦掉。

把手应当牢固固定,承受的静态载荷应当不小于制品容纳质量的2倍。

儿童浴盆灌水高度为四分之三时宽度变形不应超过1.5%。

塑料卫生制品和日用百货制品应当符合附件4的化学安全性要求。

形状外观上与食品用制品相似但不用作与食品接触的制品应当有标志“非用于食品”或者标明其具体用途。

6.牙刷、牙床按摩器以及类似整个口腔的护理产品应当符合附件5化学安全性要求。

牙刷应当柔软。牙刷毛的固定强度应当不小于19牛顿。牙刷柄截面最小处应当能够承受不小于0.40焦耳的载荷。牙刷工作部件的硬度应当在45至70(含)标准单位之间。

牙刷、牙床按摩器、一次性卫生用品和类似的口腔护理产品应当符合附件6微生物安全性要求。

牙刷、牙床按摩器、一次性卫生用品和类似的口腔护理产品应当符合附件7的生物安全性要求。

7.一次性儿童护理卫生用品应当符合附件6微生物安全性要求。

含凝胶吸湿材料的卫生用品在24小时之内不应发生敏化压缩作用。

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析出量不应高于:丙烯腈——0.02毫克/立方分米;乙醛——0.2毫克/立方分米;丙酮——0.1毫克/立方分米;苯——0.01毫克/立方分米;正乙烷——0.1毫克/立方分米;对甲酚——0.004毫克/立方分米;间甲酚——0.04毫克/立方分米;甲醇——0.2毫克/立方分米;丙醇——0.1毫克/立方分米;甲苯——0.5毫克/立方分米;酚——0.05毫克/立方分米;甲醛——0.1毫克/立方分米;乙酸乙酯——0.1毫克/立方分米;铅——0.03毫克/立方分米;锌——1.0毫克/立方分米;砷——0.05毫克/立方分米;铬(Ⅲ)和(Ⅳ)(累计)——1.0毫克/立方分米;

多层产品吸收层吸收100毫升试验液体的时间应当不超过3秒。

相关文章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