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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的有机产品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及销售准则(CAC/GL32-1999)

1、随着有机产品市场的国际化,各国政府开始在国际层次上合作。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于1992年开始制定关于有机农业的标准,1999年该委员会在其23届会议上通过了《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及销售指南》(CAC/GL32-1999),但只包括作物生产的内容。2001年的24届会议上进行了修订,将畜禽养殖和蜂产品的内容纳入其中。该指南和IFOAM基本标准一起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有机标准提供了基本的框架。

2、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及销售准则的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免受市场上欺骗和欺诈行为及不实产品声明的侵害;保护有机产品生产者免受其他农产品冒称有机产品的侵害;确保生产、制作、贮存、运输及销售各环节能够得到检验并符合本准则;协调有机产品生产、认证、标识及识别的法规;为有机食品管理系统提供国际准则;保持和加强目前各国有机农业体系,从而有助于地方及全球保护。

该准则为有机生产的田间、制作、贮存、运输、标识及销售等各阶段设定了原则,并对允许使用的土壤施肥与调理、植物病虫害防治及食品添加剂与加工助剂等可接受进料提供了说明。而且准则规定了有机标识的使用仅限于那些处于认证机构或管理当局监督下的经营者的产品。

准则分为引言、对有机生产各个方面的概括说明(包括第一节范围、第二节说明与定义、第三节标识与声明、第四节生产与制作规程、第五节对附件2中物质的含量要求及各国拟定物质清单的标准、第六节检验与认证系统、第七节进口、第八节对准则的不断审核)和附件(附件1有机生产的原则、附件2准许用于有机食品生产的物质、附件3检验或认证系统中的最低检验要求与预防措施)3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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