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专业站群 > 市县子平台 > 昆山 > 重点产品 > 计算机及外设 > 技术法规

欧盟低电压指令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法规名称:欧盟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法规简称:LVD 
法规编号:2006/95/EC 
替代法规:73/23/EEC 
发布时间:2006-12-27

1.法规简介

    IT设备进入欧盟首先需要满足低电压指令(LVD)的要求。旧版低电压指令(73/23/EEC)于1973年生效,1993年CE标志指令(93/68/EEC)对其进行了修订。2006年12月27日,欧盟发布了新低电压指令(2006/95/EC),旧指令于2007年1月16日被废止,新指令与旧指令在内容上保持一致。以下是新低电压指令的应用指南: 低电压指令(2006/95/EC)应用指南(Guidelin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Directive 2006/95/EC)

2.适用范围

    LVD适用于供电电压在交流50~1000 V或直流75~1500 V之间的电气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属于覆盖范围之内。笔记本电脑的额定电压低于交流50 V和直流75 V,但其属于电池驱动产品并需要和电源装置一起使用,因此也属于该指令范围。

3.基本要求

    LVD要求低电压设备不会危害人身安全以及家畜或财产安全。其目标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包括电气、机械、化学、噪声、振动以及人类环境改造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低电压设备应达到11个安全目标: 
    (1) 确保电气设备能够按照设计目的正确地使用,基本性能应该在设备上或在随附的报告上进行标识; 
    (2) 制造商的名称和商标应清楚地印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包装上; 
    (3) 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应确保设备能够安全并且正确地安装和连接; 
    (4) 电气设备的设计和生产应确保防护(5)~(11)指出的危害,如果设备按照其设计目的使用并且正确维护; 
    (5) 对人身和家畜有足够的保护,免受因电气直接或间接接触造成的物理伤害或其他危害(触电); 
    (6) 不会产生导致危险的温度、电弧或辐射; 
    (7) 对人身、家畜和财产有足够的保护,免受按照经验电气设备导致的非电气危险; 
    (8) 在可预见的条件下有适当的绝缘保护; 
    (9) 电气设备满足预期的机械性能要求,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10) 电气设备在预期的环境条件下能够抵御非机械方面的影响,从而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11) 在可预见的过载(过电流)的情况下,电气设备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4.IT设备的低电压指令协调标准

    协调标准是欧盟委员会委托的认可的欧洲标准化机构(CEN、CENELEC、ESTI)制定的技术规范。设备符合欧盟官方公报(OJ)上公布的协调标准、国际标准(如果没有协调标准)或制造商所在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协调标准和国际标准),可推断该设备符合LVD指令的安全要求。符合协调标准不是强制的,它为设备提供了一种标准的、可重复的、准确的、可接受的评定方法,通常为优先选择的方法。 
    在低电压指令的框架下,适用于IT设备的协调标准为EN 60950《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如果设备符合EN 60950标准,则可以说该设备符合低电压指令的基本要求。当然,制造商也可以选择非协调标准来符合LVD指令的基本要求,但制造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设备是如何符合LVD指令的基本要求的。

相关文章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