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大 中 小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负责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标准项目的政府间机构,其宗旨是制定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正、公平。现有的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是由其各分委员会审议、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食品及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由其下属分委员会——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负责制定。CCPR以科学依据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对已登记使用的农药进行风险评估,当发现该农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且可能导致国际贸易问题时才制定MRLs标准。在相关标准制定中,CAC和CCPR与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保持密切关系,CAC和CCPR为食品标准风险管理机构,JMPR为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机构,根据风险管理机构CAC和CCPR的建议开展工作,但独立于风险管理机构。
自1966年召开第1届CCPR会议以来,目前已召开了共41届会议,累计制定了克菌丹(captan)、甲萘威(carbaryl)等228种农药在水果、蔬菜和谷物等19大类290多种食品和农产品中至少3300个法典MRLs。2006年,我国成为CCPR主席国,并于2007年和2008年组织召开了第39届和第40届CCPR会议,其中第39届CCPR会议制定了20种农药的187项法典MRLs,撤销了13种农药的124项原有法典MRLs;第40届CCPR会议制定了23种农药的279项法典MRLs,撤销了13种农药的91项原有法典MRLs[4-6]。因此,农药MRLs法典标准数量是一个动态值,每个MRLs都需要通过周期评估程序定期(10~15年)对其进行再评估,根据最新资料及时修订或撤销原定的限量值。目前共有法典MRLs标准3158个,涉及农药156种。
食品法典标准是WTO认可的国际农产品及食品贸易仲裁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际上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最重要的参考资料,对全球农产品及食品贸易产生着重大的影响。CAC各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又能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