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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E认证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一、欧盟CE认证简介
    CE认证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各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CE标志属于欧盟市场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流通就必须加帖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申请人可以先从相关认证机构的网站,例如从CQC公开文件、公报及网站中,确认拟申请的CE认证产品须符合的欧盟指令,并注册提出申请,也可提出书面申请,但需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当申请人和制造商不一致时,须提供双方合作的协议书。当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请时,须提供申请人盖章的代理申请CE认证委托授权书。以下是申请CE认证的基流程:
  1、制造商向相关实验室(以下间称实验室)提口头或书面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与和投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技术文件审阅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晃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技求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在办理CE认证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产品使用说明书;
  2、安全设计文件(包括关键结构图);
  3、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4、产品原理图;
  5、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
  6、整机或元部件认证书复印件。
    二、欧盟对建筑用人造板产品强制实行CE认证制度
    按照欧盟规定,从2004年4月1日起,欧盟以外国家生产并在欧盟地区销售的建筑用人造板强制实施CE认证指令89/106/EEC,涉及范围包括: 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定向刨花板、水泥刨花板、实木板、地板、单板层积材、集成材等,此外还有木门、木窗、木玩具等木制、竹材产品,2007年1月1起对强化地板强制实施CE认证,2008年3月1日开始对实木地板强制实施CE认证。
    按欧盟标准对人造板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是CE认证的重要内容。EN l3986是人造板CE认证标准,该标准与我国国家标准相比,在有关抽样检验和合格评定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抽样上的区别,我国人造板检验是采用GB/T 2828抽样检验方案,而欧盟采用EN 326 抽样标准。从抽样统计结果看,我国在合格评定中采用GB/T 2828的置信率抵于EN 326;二是结果判定的区别,欧盟EN326标准除算术平均结果外,更注重标准差和板内及板间差。这不仅要求企业从原料、工艺等方面保持稳定的生产工序,而且也要通过日常的产品检验、试验以及采用数理统计知识对结果进行描述,使之符合EN标准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而这却正是我国企业的薄弱点。
  建筑用人造板CE认证分为1级、1+级、2级、2+级、3级、4级共六个等级。涉及普通人造板的通常有两个级别(2+级和4级),4级即非结构室内用人造板(通常为家具和内装修用薄型人造板),建筑结构用人造板定为2+级。目前国内企业大多采用2+级认证,产品的适用性更广,有利于扩大产品出口范围。申请2+级需要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CE认证证书,并需要执行定期监督检查,该证书具有统一的代号,在欧盟成员国及其总部登记备案;而非结构用人造板4级不需要任何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证书,只需要企业自己提出公开的达到按标准质量的声明,企业自己就可以在其产品及其包装上打CE标记。
  标志和相关的信息可直接贴到产品上,贴于产品的标签上,也可加贴到产品的包装上,或产品附带文件上。如对非结构用人造板而言,具体标志要求如下:
  ——标注在物品的显著位置(只适用于滞燃性等级A2a,Ba和Ca);
  ——生产厂商名称;
  ——加贴CE标志的年份后两位数;
  ——符合性CE证书的编号(仅适用于滞燃性等级是A2a,Ba和Ca的产品);
  标志还应表明以下内容,主要包括:
  (a)技术等级;
  (b)阻燃性等级:B、C、D、E或F,或者对应的室内地面铺设材料的等级;
  (c)甲醛释放量等级:E1或E2;
  (d)五氯苯酚含量:五氯苯酚含量≤5ppm的不用标注。
  欧盟市场实行人造板CE认证,一方面限制人造板的进口,以达到发展其成员国工业和经济的目的,另一方面规范并提高进入欧盟市场的人造板产品的整体水平。人造板CE认证对其成员国内部实为明智之举,但对人造板供应国则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因此,我国人造板出口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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