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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布REACH法规关于铅的限制使用的指导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201652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最近公布了一则消费品中铅的限制要求的指导文件,就物品或物品部件是否落在法规REACH附录17中铅的限制范围内提供指导。

20155月,ECHA呼吁对与大众物品中或物品可触及部分中铅的限制使用的有关指导文件草案给出意见,根据REACH法规附件1763项(欧盟(EU) 2015/628号法规),指导文件中的物品或物品部件是指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有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物品。

2016525日,ECHA 根据REACH问题&答案[1190]公布了该指导文件,以协助经营者和执法机构理解并满足REACH的要求。根据该指导文件,被消费品中的铅所危害道德最主要的的人群为636个月大的婴幼儿。这项限制针对的是符合以下3种条件的物品和物品的可触及部分(“物品”)。

l供应给大众的“物品”,铅及其化合物含量在0.05%以上;

l“物品”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有可能被小童放入口中;

l“物品”不属于损毁物品。

确定一个物品或一个物品的可触及部分是否属于限制范畴的主要因素为“是否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放入口中”意指“该物品或物品部件可被放入并含在口中,所以有可能被吮吸和咀嚼”。如果物品只可能被舔,则不被视为“可被放入口中”。一个物品或一个物品的可触及部分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被放入口中:

l一边长度小于5cm;或者

l物品有一个该尺寸大小的可拆卸或突出部分。Ÿ   

根据该指导文件,确定一个物品或一个物品的可触及部分是否属于限制范畴的其它重要因素为:

l 根据EN 71-1法案明确可触及性的定义,不可触及部分不能被放入口中;

l “正常使用情况”与物品的主要功能相关;

l “合理可预见的使用状况”是指因为物品的外形和功能而预见可能会发生的使用状况。物品的某些特性可能使儿童触及不到该物品,这些特性包括,是否该物品具有明显的危险性,或者是否该物品的安装高度或位置使儿童无法触及。

指导文件提供一个“阶梯式解决方法/决策树”,以评估一个物品是否属于限制范围。同样,它也提供限制范围内或限制范围外的物品范例。仅用于专业/工业用途的物品不在该限制范围内。指导文件的附件1中包含了认为属于限制范围内的物品的完整范例清单。附件4中列出了认为在限制范围之内或之外的户外物品范例。请注意,本ECHA指导文件给出了一些范例,但这并不是需要符合该规定的一个完整物品清单。

限制范围内所选的某些物品类别和相关物品的指示性清单见下表。

条目

物品类别

范围

1

配件

皮带和服装配饰

箱子和容器

化妆品和粉盒以及化妆箱

发饰,比如:不属于REACH法规附录17631-6段范围内的发夹和发带

修手指甲或脚趾甲套装和工具

手提箱、公文包、书包和类似容器

太阳镜、眼镜和防护镜

伞(花园伞和遮阳伞不在该范围内)

2

儿童用品

用于儿童卫生护理的物品,如洗浴用品(如:浴缸、浴缸垫、梳子、浴用温度计和指甲刀具)

母乳喂养用枕头(外件)

婴儿车部件(如:推车前沿和两侧推车臂的上表面)和儿童座椅

婴儿手推车/折叠式婴儿车部件,如:推车绑带和缓冲杠的表面

3

服装(包括纽扣、扣件或装饰性物品)

成人/儿童针织套衫、套头衫和运动衫

背带和吊带

室内纺织品,如枕头

手套

雨衣、带帽防水夹克、滑雪外套

裤子、马裤、护胸背带裤、套裙、短裙、上衣和衬衫

4

鞋类

凉鞋

拖鞋和其它室内鞋

5

内部装饰物品

节日用品

窗帘和窗帘拉绳

装饰磁铁

小雕像

摆件,包括家具和车座椅的垫子套(固定陈设除外)

家庭用品和厕所用具

6

户外物品

花园浇水用软管

户外鞋

宠物外套和类似物品

7

运动休闲物品

台球用品和配饰

运动和户外游戏用品和装备

球类(如高尔夫球和网球)

运动/奖励的奖牌,被认为是珠宝或用于宗教用途的情况除外

充气垫

睡袋

8

文具

圆珠笔(不包括笔尖)

橡皮擦

签字笔和其它多孔笔和记号笔

金属或塑料活页夹

办公用品,如纸夹和信件折角器

铅笔刀及其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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