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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织物法案16CFR 1609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1)范围

应用于织物的燃烧性法规的制定和发布。

(2)处罚

商业上用于销售、进入美国、运输的织物和相关材料,若不能满足适用的标准和法规,将视为违法、不公平以及欺诈行为。任何违法行为将被处以不超过5000美元的罚款或一年的监禁,对特别严重的将处以不超过1250000美元的罚款。

(3)施行

从1953 年开始。

(4)豁免

该法案不适合于任何输出美国的产品,除非消费者产品委员会认为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不可避免的伤害;或该产品进口到美国,进行后加工(如印染),然后再从美国出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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