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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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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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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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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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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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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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宣布针对纺织、羊毛和皮毛产品虚假标签或广告的执法政策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字号: [ 大 中 小 ]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于2013年1月3日宣布了一项新的有关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Textile Fiber Products Identification Act)、羊毛产品标签法案(Wool Products Labeling Act)和皮毛制品标签法案(Fur Products Labeling Act)的执行政策声明(Enforcement Policy Statement)。声明涉及某些直接进口纺织、羊毛和皮毛产品的零售商。
新颁布的执法政策声明旨在扩大对直接从国内或美国进口商采购纺织产品的零售商的保护。现有的纺织、羊毛和皮毛标签法案(Textile, Wool and Fur Labeling Acts)要求商品标记有纤维含量、进口原产国和其他要求。若产品标签正确或有所改进,法案允许零售商从美国供应商获得诚信“保证”,以避免其自身承担虚假标签或广告的责任。按照政策声明,若发生以下情况,FTC将不会启动对直接进口这类产品的零售商的执法行动:(1)无法合法获得持续性或单独的“保证”;(2)未对制造商提供的声明进行修饰或歪曲;(3)未将产品作为私有品牌产品进行销售。若零售商“知晓或应当知晓”产品有虚假标签或广告时,新政策并不适用。
FTC最近宣布了对4家于2010年收到FTC警告后仍继续销售虚假标签产品的美国零售商给予126万美元罚款的声明,新政策与此保持了一致。据悉,上述所指零售商被发现将两种有品牌和自有品牌产品虚假标识和宣传为竹制品,但实际上产品由人造纤维制成,零售商违反了纺织法案和FTC纺织品法规。2009年,FTC曾处理了一起因企业使用“竹纤维”进行虚假标识和宣传而违法的案件。当时,美国服装和其他纺织品销售商被FTC指控谎称将实际上由人造纤维制成的产品虚假声明为竹纤维成分。
FTC称,人造纤维通过一种来源于植物和树木的纤维素,经与化学物质一同加工而成,改过程会释放有害的空气污染物。任何植物或树木都可以作为纤维素的来源,包括竹子,因此一旦纤维素经过再生过程(人造丝或粘胶过程),其名称应为人造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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