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欧盟关于植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大 中 小 ]
对植物源性食品,欧盟设置了很多的农药残留最高允许限量标准(MRLs),欧盟为了确保食品中农药的MRLs标准的严格实施,对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实施严格的实地监测,制定检验农药残留的统一抽样方法,并与化学危险物质的分类和标识管理结合起来。另外,欧盟还制定了农药残留污染的协调程序,来解决欧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存在不同的MRLs而导致的贸易纠纷。对农药的残留标准,欧盟自1976年以来对水果、蔬菜、谷物中的MRLs发布了一系列的指令。其中较早且较为完整的指令有3个,即1976年11月23日公布的“水果和蔬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76/895/EEC);1986年7月24日公布的“谷物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86/362/EEC指令);1990年11月27日公布的“植物源产品(包括水果、蔬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90/642/EEC指令)。之后随着人类对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以及对农药安全性评估的进展和其它信息的更新,欧盟又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修正指令,对上述3个指令进行修正和补充。1997年之前欧盟理事会制定的农残限量标准,主要是针对初级农产品,1997年由欧盟委员会制定的限量标准,除了初级农产品的MRLs,增加了加工品和合成食品的MRLs。
迄今为止,欧盟和各成员国对农产品中农药活性物质共制订了约2万余条MRLs,覆盖面很广。其中仅菠菜的MRLs有300多个,水果和蔬菜产品中有关毒死蜱、氰戊菊酯的MRLs指标分别有337和524个,有关茶叶的标准有150多个。随着对农药安全性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欧盟的农产品MRLs目前进入了一个明显的调整期,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和跟踪。欧盟91/414/EEC指令的发布启动了一项对农药安全性重新评估的系统工程,对在欧盟市场上有销售使用的所有农药,分批进行重新评估,对评估结果允许使用的品种,给予重新登记或作MRLs适当修改,对评估结果不允许再继续使用的品种,则撤消登记,同时MRLs作最低检出限量(LOD)的确定。该指令于1991年发布以来,至今已有数批审定结果公布,列入 91/414/EEC指令附录1中的有效成分名单,即允许在欧盟各国继续使用的品种,以及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名单。至今,欧盟已经完成了对850多种农药的重新评估,相继公布停止使用500多种农药。目前这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预计到2008年才能清理完毕,到时原来在欧洲市场中存在的近1000种农药中,仅有100多种安全性和商品性较好品种得以保留使用。类似这项农药重新评估的宏大工程的开展,足以证明欧盟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投入品的重视程度。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