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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EU

指令简称
非自动衡器指令
法规(指令)制定的基础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4年2月26日通过新非自动衡器指令2014/31/EU(参见2014年3月29日的欧盟官方公报OJ L 96)

法规(指令)简介

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非自动衡器的管理,使欧盟各成员国关于非自动衡器的法规协调一致,2014年2月2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颁布了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非自动衡器法规的指令(2014/31/EU)。该指令于2016年4月20日起实施,取代旧指令2009/23/EC。

指令包括了有关非自动衡器管理的全部内容、非自动衡器的合格评定、检定管理、监督管理等均做了详细的说明。指令规定,任何欧盟成员国不得阻止符合本指令要求的衡器投放市场。

非自动衡器是指在称量过程中需要有人操作的称量仪器。

欧盟仅对以下的非自动衡器实施强制管理:

(1)测定商业交易的质量;

(2)测定用于计算通行费、关税、税、奖金、罚款、酬劳、赔款或相似类型付款的质量;

(3)按法庭程序中专家给定的意见测定法律或者法规应用的质量;

(4)测定治疗中为病人观察、诊断、治疗目的而称量的质量;

(5)测定按药房处方配药的质量;测定医学和药学实验室进行分析的质量;

(6)测定为直接出售给公众和预包装制品的作为计价基础的质量。

修订法规(指令)

-

作废法规(指令)
欧盟委员会联系方式

Directorate-General for Internal Market, Industry, Entrepreneurship and SMEs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计量器具

欧盟新方法指令通报和指定机构
注1:Nando——欧盟新方法指令通报和指定机构,即欧盟各成员国指定并向欧委会和其他欧盟成员国通报的按照某指令进行合格评定的机构。各成员国负责各自通报机构的通报和撤销。欧盟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欧洲经济区成员)以及与欧盟签署互认协议以及欧洲合格评定协议议定书的其他国家,已经根据每个指令指定了通报机构。使用者可在NANDO网站上查询各国的通报机构以及其工作职责。 如需更多内容和标准信息,可与江苏省标准信息服务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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