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欧盟将列出可在食品标签中标注的健康声明清单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2011年6月28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根据食品营养和健康声明法规(EC)No1924/2006发布了涵盖35种食品健康声明的最终评估意见,标志着EFSA从2009年10月开始的健康声明评估已经结束。
健康声明法规旨在保证消费者安全。EFSA批准了一批符合要求的声明,大约占20%,另有约80%的声明被拒绝。批准的健康声明主要关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维生素和矿物质;
(2)膳食纤维与血糖、血液胆固醇和体重控制;
(3)酸奶中活性乳酸菌与增强乳糖消化功能;
(4)橄榄油中多酚类的抗氧化功能;
(5)核桃与改善血管功能;
(6)取代餐与体重控制;
(7)脂肪酸与心脏功能;
(8)糖取代物(如木糖醇和山梨糖醇)与牙齿矿化、降低餐后血糖水平的功能;
(9)碳水化合物-电解质饮料在运动中对肌氨酸的作用。
健康声明被拒绝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食品和所声明的功效之间的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声明中缺少主要功能物质的相关信息(如 “益生菌”或“膳食纤维”的声明中,没有益生菌或膳食纤维功能的详细描述);
(2)声明中缺乏功能的真实有效的客观依据(如“抗氧化功能”和“肾脏除水功能”);
(3)声明中缺少准确的描述(如关于“能量”或“活力”的表述,或关于女性健康或心理能量的健康声明);
(4)声明中的食品分类太宽泛(如食品归类为“水果和蔬菜”、“乳制品”,但没有具体食品的功能)。
欧盟食品安全局将于2011年底以法规的形式发布一份健康声明清单,旨在提高消费者保护的水平,使其可以通过标签上的声明更方便的选择食品,并保证声明不会导致误导。法规生效后被拒绝的声明将有6个月的过渡期。
国内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应关注此食品健康声明清单,列于标签上的健康声明需与该清单一致。
//内容浏览量元素